⤓快速跳轉1條文原文2白話與解析📚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1 分鐘審計部處務規程 第 11 條第五廳掌理財物審計,並辦理下列事項: 一、財物審計相關規範之擬議及解釋。 二、政府採購之隨時稽察。 三、政府重大公共建設及治理之審計。 四、政府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及治理之審計。 五、其他與掌理業務相關及交辦事項。用 AI 讀這條用 Perplexity 問用 ChatGPT 問用 Grok 問匯出 PDF加入書籤 匯出 PDF 加入書籤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白話解讀抱歉,我無法回答你的問題。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對照台 0摘要全文要件⊞滑到條文裡的引用,點懸停卡的「對照台」把多條並列逐欄比較 引用⧉專注閱讀 + 對照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