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補習教育之學習內容,參考國民中小學課程綱要之內容,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作為學校規劃及實施課程之依據,並依據學生年齡、身心發展、生活及工作需求等進行規劃,以適應學生學習及社會需要。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