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能安全委員會組織法 第 4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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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委員出缺或因故無法行使職權時,由副主任委員代理;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均出缺或因故無法行使職權時,由行政院院長指定委員一人代理主任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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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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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沿革 1 版
(1120529 制定)
主任委員出缺或因故無法行使職權時,由副主任委員代理;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均出缺或因故無法行使職權時,由行政院院長指定委員一人代理主任委員。
立法理由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出缺或因故無法行使職權時之職權代理方式,以利管制監督業務之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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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529 制定)
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出缺或因故無法行使職權時之職權代理方式,以利管制監督業務之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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