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漁業署組織法 第 1 條
農業部為辦理漁業業務,特設漁業署(以下簡稱本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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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農業部漁業署組織法第1條的規定,農業部設立漁業署專門處理漁業業務。這表示農業部將其專門職責委派給了漁業署,使其能夠專注於漁業相關事務。舉例來說,漁業署可以直接處理漁業相關的許可、管理和監督事務,以確保漁業業務得到有效管理和規範。这样的安排有助于提高效率,并能更好地保障漁業利益,符合政府專業分工的原則。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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