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械使用調查小組組織及運作辦法 第 5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本小組委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經本小組之會議決議,由本部予以解聘: 一、違反保密規定。 二、有事實足認其行為有損本小組名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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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筆記
s45062
3 months ago
檢警調單位
解聘:1、洩密
2、有事實足認行為有損小組名譽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