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資優惠高壓場景的精準對話美國法庭詰辯學院 NITA 教官的溝通實戰心理學把最高壓房間裡的詰問與提問邏輯,變成你日常對話的工具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警械使用調查小組組織及運作辦法 第 6 條

快速跳轉
  1. 1.本小組每年應至少開會一次,由召集人擔任主席;召集人不能出席會議時,由副召集人代理;召集人及副召集人均不能出席會議時,由召集人於會議前指定出席委員中之一人代理。
  2. 2.本小組委員應親自出席會議,不得指派或委託他人代理。

深度解讀

抱歉,我不知道警械使用調查小組組織及運作辦法第 6 條的具體內容。

  • 白話解讀與法律定性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回 警械使用調查小組組織及運作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警械使用調查小組組織及運作辦法第 6 條規定:「本小組每年應至少開會一次,由召集人擔任主席;召集人不能出席會議時,由副召集人代理;召集人及副召集…」(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警械使用調查小組組織及運作辦法第 6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