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漁業署漁業廣播電臺辦事細則 第 6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工務科掌理事項如下: 一、傳播系統、廣播資訊系統、成音設備與轉播站之規劃、架裝及維護管理。 二、漁業通訊系統之規劃、架裝及維護管理。 三、電機設備之規劃、架裝及維護管理。 四、廣播機務紀錄之統計及分析。 五、廣播品質及工務問題之改善。 六、其他有關工務事項。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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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務科掌理事項如下: 一、傳播系統、廣播資訊系統、成音設備與轉播站之規劃、架裝及維護管理。 二、漁業通訊系統之規劃、架裝及維護管理。 三、電機設備之規劃、架裝及維護管理。 四、廣播機務紀錄之統計及分析。 五、廣播品質及工務問題之改善。 六、其他有關工務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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