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環境部化學物質管理署處務規程 第 5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綜合規劃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施政計畫與方案之彙辦、管制、考及評估。 二、化學物質管理政策綱領、行動方案之研擬、推動、執行及督導。 三、化學物質與環境用藥管理國際合作之規劃、推動、協調及執行。 四、化學物質與環境用藥相關國家標準之推動、協調及執行。 五、化學物質與環境用藥跨部會邊境管理之規劃、推動、協調及執行。 六、化學物質國際公約之規劃、推動、執行及考核。 七、化學物質管理基金收支、保管與運用之規劃、審議、執行及督導。 八、法制、訴願國家賠償事件之審議及處理。 九、其他有關綜合規劃事項。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白話解說、立法理由、相關判決,搭配 AI 分析更完整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環境部化學物質管理署處務規程 第5條」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