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務役服役期間提繳退休金條例 第 6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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役男之退休金提繳作業、程序、手續與請領、計算方式、收益分配及相關事項,除本條例另有規定外,準用勞工退休金條例及其相關規定辦理。
立法沿革 1 版
(1121110 制定)
役男之退休金提繳作業、程序、手續與請領、計算方式、收益分配及相關事項,除本條例另有規定外,準用勞工退休金條例及其相關規定辦理。
立法理由鑒於役男身分上並非勞工,爰定明其服役期間之退休金提繳作業、程序與手續,及請領退休金之方式、收益分配等事項,除本條例已有規定外,準用勞工退休金條例及其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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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110 制定)
鑒於役男身分上並非勞工,爰定明其服役期間之退休金提繳作業、程序與手續,及請領退休金之方式、收益分配等事項,除本條例已有規定外,準用勞工退休金條例及其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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