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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健康食品製造良好作業規範標準42

不合格品之管制,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明顯標示,並置於特定區域。 二、除經品質管制部門確認符合安全或衛生標準外,不得再行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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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食品製造良好作業規範標準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健康食品製造良好作業規範標準第 42 條規定:「不合格品之管制,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明顯標示,並置於特定區域。 二、除經品質管制部門確認符合安…」(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