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o · 學習⚖️ 募資 · 終極解密起訴書到底怎麼寫前資深檢察官陳樂樂律師|偵查佈局 → 起訴書 → 法庭攻防|完整章節解析看課程大綱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消防設備人員專業訓練機關(構)學校團體認可及管理辦法3

申請者應檢具下列文件,向中央主管機關提出申請: 一、申請書。 二、符合前條第一項第一款資格之證明文件: (一)職訓練機構:設立登記或許可證明文件影本。 (二)法人:登記證書或准設立文件(含章程)影本。 (三)大專校院:核准設立文件影本。 三、代表人或負責人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四、訓練場地文件。 五、依消防設備人員專業訓練機關(構)學校團體申請認可收費標準繳納規費之證明文件。

這條目前只有條文原文,延伸解析資料尚未建置。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消防設備人員專業訓練機關(構)學校團體認可及管理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消防設備人員專業訓練機關(構)學校團體認可及管理辦法第 3 條規定:「申請者應檢具下列文件,向中央主管機關提出申請: 一、申請書。 二、符合前條第一項第一款資格之證明…」(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