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 第 53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檢察官或法院於偵查或審判中,得運用調解、和解程序,促使被告支付一定數額之賠償予詐欺犯罪被害人,對於未賠償被害人者,檢察官得促請法院審酌量刑,必要時應提起上訴
  2. 檢察官於詐欺犯罪案件為緩起訴處分時,宜優先命被告向被害人支付相當數額之財產或財產上之損害賠償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白話解說、立法理由、相關判決,搭配 AI 分析更完整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 第53條」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