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快速跳轉
編章節定位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1 分鐘

法院辦理刑事訴訟案件應行注意事項 第 178-2 條

一七八之二 (經非常救濟程序判決無罪確定之回復名譽方式) 經再審程序而判決無罪確定者,法院應將無罪判決書刊登公報或其他報紙。 法院得依被告請求或依職權,將前項無罪判決確定之情形函知被告。如經非常上訴程序而諭知無罪之判決確定者,亦同。(刑訴法四四○)

用 AI 讀這條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 對照台 0
滑到條文裡的引用,點懸停卡的「對照台」
把多條並列逐欄比較
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