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指定氣象產業類非公務機關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及處理辦法 第 9 條
非公務機關所屬人員為執行業務而蒐集、處理一般個人資料時,應檢視是否符合本法第十九條之要件;利用時,應檢視是否符合蒐集之特定目的必要範圍;為特定目的外之利用時,應檢視是否符合本法第二十條第一項但書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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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名詞
- 業名詞
- 個人資料名詞
- 第十九條條文
- 第二十條第一項但書條文
- 個人資料保護法 第 19 條條文
- 個人資料保護法 第 20 條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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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