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機構及提供虛擬資產服務之事業或人員防制詐欺犯罪危害應遵循事項辦法 第 49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虛擬資產帳號之虛擬資產或款項若已依其他法令遭扣押、保全、禁止或類此處分者,復接獲通報將該虛擬資產帳號內之詐騙虛擬資產或款項為圈存,虛擬資產服務商仍應圈存該詐騙虛擬資產或款項,但該等虛擬資產或款項優先依扣押、保全、禁止或類此處分命令規定辦理。
找編章節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
虛擬資產帳號之虛擬資產或款項若已依其他法令遭扣押、保全、禁止或類此處分者,復接獲通報將該虛擬資產帳號內之詐騙虛擬資產或款項為圈存,虛擬資產服務商仍應圈存該詐騙虛擬資產或款項,但該等虛擬資產或款項優先依扣押、保全、禁止或類此處分命令規定辦理。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