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機構及提供虛擬資產服務之事業或人員防制詐欺犯罪危害應遵循事項辦法 第 44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 發卡機構應儘可能設置二十四小時聯防通報專責窗口,進行聯防通報機制作業。
- 發卡機構設置前項通報窗口,應立即通報財金資訊股份有限公司;窗口異動時,亦同。

117 人 正在學習
NT$3,690
NT$13,800
省 $10,11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白話解說、立法理由、相關判決,搭配 AI 分析更完整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金融機構及提供虛擬資產服務之事業或人員防制詐欺犯罪危害應遵循事項辦法 第44條」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
編章節定位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