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緊急精神醫療處置機制作業辦法10

現場人員依本辦法執行務涉訟時,其所屬服務或受委託機關(構)應提供法律協助。但涉訟因現場人員之故意重大過失所致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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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名詞
  • 名詞
  • 故意名詞
  • 重大過失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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緊急精神醫療處置機制作業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緊急精神醫療處置機制作業辦法第 10 條規定:「現場人員依本辦法執行業務涉訟時,其所屬服務或受委託機關(構)應提供法律協助。但涉訟係因現場人員之…」(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