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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全國法規

運動產業發展條例 第 7-2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為健全職與業餘運動業之發展,中央主管機關應積極輔導相關賽事之運動員工會或團體成立。
  2. 前項運動員工會或團體之輔導、獎勵、補助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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