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事職權如下: 一、年度營運決算之審核。 二、營運、財務狀況之監督。 三、財務帳冊、文件及財產資料之稽核。 四、其他重大事項之審核或稽核。 監事單獨行使職權,常務監事應代表全體監事列席董事會會議。
立法理由一、第一項定明監事職權。 二、第二項定明監事職權之行使方式及常務監事應列席董事會會議。
一、第一項定明監事職權。 二、第二項定明監事職權之行使方式及常務監事應列席董事會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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