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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申訴評議組織及運作辦法9

  1. 1.申訴人不在申訴管轄學校或機關所在地住居者,計算法定期間,應扣除在途期間。但有申訴代理人住居申訴管轄學校或機關所在地,得為期間內應為之申訴相關行為者,無扣除在途期間規定之用。
  2. 2.前項扣除在途期間,準用訴願扣除在途期間辦法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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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訴名詞
  • 法定期間名詞
  • 在途期間名詞
  • 代理人名詞
  • 期間名詞
  • 名詞
  • 準用名詞
  • 訴願扣除在途期間辦法法規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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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申訴評議組織及運作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申訴評議組織及運作辦法第 9 條規定:「申訴人不在申訴管轄學校或機關所在地住居者,計算法定期間,應扣除在途期間。但有申訴代理人住居申訴管…」(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