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後重建特別條例 第 8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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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沿革 1 版
(1141031 制定)
本條例所定災區,未在依災害防救法第五十一條規定公告之災區範圍者,其復原重建準用該法有關災區之規定。
立法理由照協商條文通過。
- 第五十一條條文
- 復名詞
- 準用名詞
- 災害防救法 第 51 條條文
(1141031 制定)
照協商條文通過。
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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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