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或有限合夥事業投資智慧機械與第五代行動通訊系統與資通安全人工智慧產品或服務及節能減碳抵減辦法 第 21 條
本辦法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一月一日施行至一百十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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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本辦法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一月一日施行至一百十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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