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慧基本法 第 17 條
快速跳轉
- 1.政府應就高風險人工智慧之應用,明確其責任歸屬及歸責條件,並建立其救濟、補償或保險機制。
- 2.人工智慧之研發,於實際應用前,不適用前項規定。但其於實際環境測試,或運用研發成果提供產品、服務時,不在此限。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人工智慧基本法第17條要求政府就高風險AI建立責任歸屬與救濟、補償或保險機制,研發階段豁免,進入實際應用即適用。
Q · AI害我出事,這條法有規定誰負責嗎?
未直接定誰賠,是要政府先建好責任與保險機制
依人工智慧基本法第17條,本條不直接判定個案由誰賠償,而是課予政府義務:針對高風險AI應用,事先明確責任歸屬與歸責條件,並建立救濟、補償或保險機制。純研發階段豁免,但一旦進入實際環境測試或對外提供產品服務,責任機制即適用。具體求償細節待子法訂定。
深度解讀
自駕車在路口撞了人、醫療AI判讀錯誤害你延誤治療、銀行的演算法莫名其妙否決你的貸款,出事那一刻你腦中第一個問題其實不是「賠多少」,而是「我到底要告誰」?告寫演算法的工程師?賣系統的科技公司?還是實際使用這套系統的醫院或銀行?傳統侵權法在這裡會卡住,因為AI是一個沒人能完全解釋的黑盒子,連開發者都不一定說得清它為什麼這樣決定。這條把這個僵局丟回給政府:凡是「高風險」的AI應用,政府必須把責任歸屬和歸責條件講清楚,還要建立救濟、補償或保險機制,讓受害的人有地方求償,不會因為「找不到該負責的人」就求償無門。第二項則是給研發開了一道門:純研發階段不受這套責任約束,但只要你把AI拉到真實環境測試,或拿研發成果去提供實際產品、服務,責任立刻回來
- 白話解讀與法律定性
- 12 則常見問答
- 3 國規定對照
立法沿革 1 版
本條有 1 條相關條文與名詞連結。
本條有 1 段立法理由。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