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慧基本法 第 6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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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摘要人工智慧基本法第6條設國家AI戰略特別委員會,由行政院長召集跨部會與產學民間代表,訂定國家AI發展綱領,每年至少開會一次。
Q · 台灣 AI 政策的大方向是誰決定的?
由行政院長召集的國家AI戰略特別委員會拍板
依人工智慧基本法第6條,行政院應成立國家人工智慧戰略特別委員會,由行政院院長親自召集學者專家、AI 民間團體及產業代表、政務委員、相關機關首長與地方政府首長共同組成,負責協調、推動及督導全國 AI 事務,並訂定「國家人工智慧發展綱領」。委員會每年至少開會一次審議綱領,遇突發緊急或重大事件須召開臨時會議;幕僚作業由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辦理。
深度解讀
台灣 AI 政策的方向盤握在誰手上?答案就在這條:一個由行政院長親自召集的「國家人工智慧戰略特別委員會」。它不是某個部會底下的小組,而是橫跨政務委員、各部會首長、直轄市與縣市長,還硬性納入學者、民間團體和產業代表的最高層級平台,任務是訂出「國家人工智慧發展綱領」,等於替全國 AI 發展寫總綱。對你的意義是:當你或你的公司想反映 AI 監管太鬆或太緊,這個委員會就是法律指定的對話窗口,而它每年至少一次的會議與綱領,是公開課責的依據,不是黑箱。
- 白話解讀與法律定性
- 思考脈絡與流程圖
- 12 則常見問答
- 易混概念對照
- 3 國規定對照
立法沿革 1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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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