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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照顧服務人員訓練認證繼續教育及登錄辦法24

長照服務單位應於長照人員離職或知悉該人員死亡之日起三十日內,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異動登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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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管機關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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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照顧服務人員訓練認證繼續教育及登錄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長期照顧服務人員訓練認證繼續教育及登錄辦法第 24 條規定:「長照服務單位應於長照人員離職或知悉該人員死亡之日起三十日內,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異動登…」(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