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快速跳轉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1 分鐘

外國專業人才及其眷屬長期照顧服務申請及給付辦法 第 5 條

經前條核定得接受長照服務者,依本法第二十九條第三項規定,其永久居留之許可或第二條第一項第二款資格經撤銷廢止或失效時,其取得長照服務之核定,由地方主管機關予以廢止,並終止服務。但因回我國國籍、取得我國國籍或兼具我國國籍而遭撤銷或廢止永久居留許可者,不在此限。

用 AI 讀這條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 對照台 0
滑到條文裡的引用,點懸停卡的「對照台」
把多條並列逐欄比較
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