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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1 分鐘

國家海洋科技營運中心公有財產管理使用收益辦法 第 7 條

本中心管理之國有財產,應定期編造國有財產增減表、增減結存表及目錄總表,報海委會審後,送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其他公有財產,應依地方公產管理法令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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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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