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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1 分鐘

勞工退休金條例施行細則 第 21-2 條

  1. 1.依本條例第八條第一項本文、第二項或第八條之一第二項規定,選擇繼續勞動基準法退休金規定者,得依本條例第十四條第三項規定,在其每月工資百分之六範圍內,自願提繳退休金。
  2. 2.依前項規定自願提繳退休金者,其提繳作、程序、手續與請領、計算方式、收益分配及相關事項,依本條例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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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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