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十七、成效評估小組委員除司法院刑事廳廳長依職務進退外,任期為二年,得連任一次。 司法院刑事廳應於每屆成效評估小組組成後,公布全體委員名單,並發給證書;其經遞補者,亦同。 成效評估小組委員均為無給職。但得依規定支付出席費及相關必要費用。
這條目前只有條文原文,延伸解析資料尚未建置。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