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領域的解釋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對於懲戒案件,認為被付懲戒人同時有犯罪嫌疑時,應將其移送該管法院檢察機關,但是同一行為的懲戒程序不因在刑事偵查或審判程序而停止,因此,懲戒程序及刑事訴訟,原則上可同時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