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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持有為所有

刑事領域的解釋

為侵占罪共通之構成要件要素,凡於合法持有他人之物狀態繼續中,變易持有為所有之意思,而擅自處分或逕為所有人之行為,即應構成侵占罪。縱事後將侵占之物歸還,亦無礙於該罪之成立。

  • 「易持有為所有」是刑事領域的法律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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