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領域的解釋
「減徵」的字面上意思是「減少徵收」。「減徵」一詞在我國法律中使用廣泛,意義也不盡相同。例如:規費法第12條、第13條規定的「減徵」,就是指對於行政規費的減少徵收;而貨物稅條例第12條之1至12條之6所規定的「減徵」,則是指對於已成立的稅捐債務(貨物稅)減少徵收,也就是減稅的意思,所以減徵的實際意涵,仍須視個別法律規定之內容而定。
「減徵」的字面上意思是「減少徵收」。「減徵」一詞在我國法律中使用廣泛,意義也不盡相同。例如:規費法第12條、第13條規定的「減徵」,就是指對於行政規費的減少徵收;而貨物稅條例第12條之1至12條之6所規定的「減徵」,則是指對於已成立的稅捐債務(貨物稅)減少徵收,也就是減稅的意思,所以減徵的實際意涵,仍須視個別法律規定之內容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