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無故刪除電磁紀錄罪

刑事領域的解釋

所謂的電磁紀錄,是指以電子、磁性、光學或其他相類的方式所製成,而可以供電腦處理的紀錄(刑法第10條第6款)。無故刪除電磁紀錄罪,規定於刑法第359條,是指無正當理由且故意刪除電磁紀錄,並因而導致公眾或他人產生損害。

  • 「無故刪除電磁紀錄罪」是刑事領域的法律名詞。

刑事領域的相近名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