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領域的解釋指行為人因酗酒而犯罪,如足認其已酗酒成癮並有再犯之虞,基於維護社會公共安全之立場,由法院判決於刑之執行前,令入相當處所,實施治療以戒治酒癮。依刑法第89條規定,禁戒處分期間為1 年以下,執行中認無繼續執行之必要,得免其處分之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