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領域的解釋
自然人以外,依私法(如民法、公司法)所設立具有法人資格的組織。例如: (一)依設立的基礎為標準,可區分為: 1、財團法人(以獨立財產為主,如私校、基金會)。 2、社團法人(以社員結合為主,如公會、商會)。 (二)依目的事業為標準,可區分為: 1、公益法人(雖以特定公益為目的,但由私人設立而不具有公權力,一般為財團法人性質)。 2、營利法人(以組成員利益為主,如公司)。
自然人以外,依私法(如民法、公司法)所設立具有法人資格的組織。例如: (一)依設立的基礎為標準,可區分為: 1、財團法人(以獨立財產為主,如私校、基金會)。 2、社團法人(以社員結合為主,如公會、商會)。 (二)依目的事業為標準,可區分為: 1、公益法人(雖以特定公益為目的,但由私人設立而不具有公權力,一般為財團法人性質)。 2、營利法人(以組成員利益為主,如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