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領域的解釋指刑法第320條第2項所規定的罪名。行為人如果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而破壞他人對於不動產之監督支配狀態時,就可能構成本罪。例如,將他人的不動產視為己有而私行盜賣,或在他人土地上擅蓋房舍等行為,即可能構成竊佔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