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領域的解釋
實施自治,具公法人地位之組織或團體。廣義的自治團體,指整個的自治體系,包括各級自治立法機關及行政機關在內。狹義的自治團體則僅指各個自治機關的本體。 例如:直轄市設市政府及市議會,直轄市分區設區公所;縣設縣政府及縣議會;鄉、鎮、縣轄市設鄉(鎮、市)公所及鄉(鎮、市)民代表會;鄉之下設村;鎮、縣轄市及區之下設里。
實施自治,具公法人地位之組織或團體。廣義的自治團體,指整個的自治體系,包括各級自治立法機關及行政機關在內。狹義的自治團體則僅指各個自治機關的本體。 例如:直轄市設市政府及市議會,直轄市分區設區公所;縣設縣政府及縣議會;鄉、鎮、縣轄市設鄉(鎮、市)公所及鄉(鎮、市)民代表會;鄉之下設村;鎮、縣轄市及區之下設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