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名詞辭典
法律名詞辭典收錄 2918 個常用法律名詞,依民事、刑事、行政、家事、少年分領域,用白話解釋艱澀用語;同一個詞在不同領域的意思並列不拆頁,每個詞條都附得上相關法條與判決。
符合的名詞 79 則
上訴刑事、家事、民事當事人對於法院的判決有不同意見,向上級審法院提起上訴,就是請求上訴審法院調查、判斷當事人的不同意見,看有沒有道理的意思。上訴不可分刑事指判決的各部分在審判上無從分割(例如實質上一罪、裁判上一罪等均屬之),因一部上訴而其全部必受影響者而言。上訴人刑事、民事指對法院判決不服,提起上訴之人;無論檢察官(自訴人)、被告或其他有權上訴者,只要對原判決不服,在法定期限內提起上訴的人即…上訴利益刑事上訴乃是對判決不服而請求予以救濟的制度,因此,上訴所主張的內容非有利益不可,上訴限於有上訴利益的情形,才能夠允許。上訴意旨民事、刑事上訴人對原審判決進行指摘的內容或理由的統稱上訴期間民事、刑事不服判決提起上訴的期間限制。民事事件的上訴期間為20日,從當事人收到判決隔一天起算(民事訴訟法第440條)。上訴權人刑事上訴權人指的就是有權提起上訴的人,於立法上是限於一定範圍之人,才可以提出上訴。上訴狀行政、刑事訴訟當事人對於不利於自己、尚未確定的下級審法院判決,向上級審法院聲明不服,所提出之書狀,請求廢棄或變更下級審法院的判決。上訴理由刑事自訴人、檢察官或被告不服法院判決,上訴請求上級法院救濟所持的理由。上訴駁回行政、民事、刑事訴訟當事人對於不利於自己、尚未確定的下級審法院判決,向上級審法院聲明不服,提起「上訴」,請求廢棄或變更下級審法院的判決,…世界主義刑事為了維護「世界共同利益」,對於特定的犯罪,雖然行為人不是我國人民,犯罪行為也發生在我國領域之外,我國仍應追訴處罰。事中共同正犯刑事大部分犯罪的完成,除了可以由一個人加以實現外,也可以是透過二個人以上來共同完成。事實審刑事、行政法院對被告行使審判權時,可以認定事實及適用法律的審判謂之事實審(地方法院及高等法院)。事實審法院刑事判決,主要包括兩部分,即認事與用法。事後故意刑事行為人在著手實施構成要件行為之後所萌生之犯意,並非存在於行為當時的構成要件故意,充其量僅能視情形評價其有無過失。事物管轄刑事事物管轄係以案件之性質,劃分案件的第一審法院之管轄權限,是由地方法院還是高等法院管轄。事證已臻明確刑事案情已經非常的清楚,證據也很明確。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刑事本罪規定於刑法第214條,行為人以不知情之公務員為利用對象,提供不實之內容,讓公務員登載在所掌管的公文書,以達到虛偽制作…使用竊盗刑事使用竊盜係指行為人之目的僅在供自己一時之用,且並無發生處分之結果,而無不法所有之意圖。傷害致死罪刑事為刑法的罪名,規定在刑法第277條第2項前段,特色是結合傷害罪與過失致死罪2個罪名。受刑人刑事受刑人又稱囚犯或犯人,一般指經法院刑事判決確定而被囚禁監獄的人。受命法官刑事負責準備程序的法官受託法官刑事受託法官係指本案應在他法院管轄之地域行搜索、扣押或訊問證人等程序,而受本案審判長之委託,在該地行使搜索、扣押或訊問證人等…失出失入刑事「失出」是指犯重罪而科輕刑,或應科刑而不科刑;「失入」則指犯輕罪而科重刑,或不應科刑而科刑。失敗未遂刑事指依行為人依其主觀認知,誤認其所採行的方法在客觀上不再可能實現結果,或繼續犯罪已喪失其意義,故而自行決定停止犯罪行為。失權期間刑事失權期間係指遲誤法律所規定應為一定訴訟行為之期間,即喪失為該訴訟行為之權利,如刑事訴訟上訴期間為十日、抗告期間為五日、聲…實害犯刑事指某些犯罪成立的前提,是這犯罪行為已經造成法律上保護的利益(如生命、身體、財產等)受到具體侵害(例如人死了、自由、財產權…實行共同正犯刑事有些犯罪人,是從頭開始就一起謀劃犯罪,然後進行分工,而後又分頭進行,此時對犯罪責任應該共同承擔,就像合夥做生意一樣,這是…實質上一罪刑事以一個犯意,為數個行為,而實現單一犯罪構成要件者,為實質上一罪。實質確定力民事、刑事又稱為既判力,指判決確定後,判決主文判斷過的權利義務關係,對於當事人及法院所發生的拘束效力,除透過再審程序廢棄原確定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