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達員 96 年民事訴訟法概要與刑事訴訟法概要考古題
跨年同科91-115
題庫收錄歷年原題;涉修法條文之題目,請以現行法為準。
試題4 題
96 年申
第 1 題民事受訴法院依原告甲起訴狀所載地址送達開庭通知書,就被告乙部分,經郵政機 關以「此址查無此人」為由退回,受訴法院應如何處理?倘原告甲部分亦遭郵政機 關以相同理由退回,受訴法院又應如何處理?(25 分)
96 年申
第 2 題民事受訴法院於何種情形下,得依聲請准許對於當事人為公示送達?此時,倘無人 聲請公示送達時,受訴法院應如何處理?(25 分)
96 年申
第 3 題有關被告之緘默權與證人之拒絕證言權,在何種情形之下法院負有告知義務?如有 違反其法律效果如何?(25 分)
96 年申
第 4 題甲涉嫌在A 地竊盜,乙涉嫌在B 地犯與甲案有關之贓物罪,請附理由回答下面問題: ㈠承辦甲竊盜案件之A 地檢察官,可否對乙在B 地所犯之贓物罪合併起訴?(10 分) ㈡A 地檢察官先對竊盜罪之案件起訴,B 地檢察官後對贓物罪之案件起訴,請問: 法院應如何依照刑事訴訟法規定合併審判?(1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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