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司法官 109 年民法與民訴(一)考古題

民國 109 年(2020)司法官「民法與民訴(一)」考試題目,共 2 題 | 資料來源:考選部

0 題選擇題 + 2 題申論題

甲有A 地,自行出資在A 地上興建B 屋,B 屋為未辦理所有權第一次 登記的違章建物。其後,甲先將A 地出賣並移轉所有權於乙,再將B 屋 出賣並交付於丙。丙受讓B 屋後,實際未使用,任令B 屋閒置。丁見有 機可趁,擅自占用B 屋營業,但業績不佳,虧損連連。試問: 乙請求丙拆除B 屋、返還A 地,並支付一筆B 屋占用A 地期間內相 當於租金的金額,有無理由?(25分) 丙請求丁返還B 屋,並支付一筆占用B 屋期間內相當於租金的金額, 有無理由?(25分) 設鄰居戊在自宅烹煮不慎,釀成火災,火勢延燒波及B 屋,丙請求戊 賠償B 屋燒燬的損失,有無理由?(25分)
甲司機受僱於A 貨運公司(下稱A 公司)駕駛貨櫃車,其所駕駛之貨櫃 車靠行登記在B 通運公司(下稱B 公司)名下。某日,乙違規變換車 道,後方駕車之甲因疏於注意前方狀況,煞車不及而撞擊丙所駕駛之小 客車,致丙重傷死亡。丙之妻丁、母戊、成年之子己及庚於事發後,向 甲、乙、A 公司、B 公司請求賠償下列損害:共同支出之喪葬費新臺幣 (下同)30萬元、丙所有之小客車價值減損150萬元、每人各100萬元之慰 撫金。其後,丁、戊、己及庚與甲及乙就賠償金額成立和解,甲同意支 付120萬元,乙同意支付300萬元,丁、戊、己及庚保留對其他賠償義務 人之請求權,拋棄對甲及乙之其餘請求。經查,甲、乙之過失責任比例, 甲應負20%,乙為80%。試問: A 公司及B 公司是否應負損害賠償責任?(15分) 丁、戊、己及庚應依何種法律關係請求甲及乙支付和解金?(25分) 甲及乙均已依約支付和解金後,丁、戊、己及庚得否另向A 公司及B 公司請求損害賠償?(3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