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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廉政/法律政風 114 年刑法與刑事訴訟法概要考古題

民國 114 年(2025)法律廉政/法律政風「刑法與刑事訴訟法概要」考試題目,共 6 題 | 資料來源:考選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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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為七旬老翁和老伴乙相依為命,乙年老體衰長年臥病在床,甲平日除 了照顧乙之外,仍須照顧已成年之身心障礙且無謀生能力的獨生子丙。 某日,丙口渴,隨意拿起一瓶放置地上、外包裝為農藥瓶的飲料欲加飲 用,甲見狀,因為想到自己和老伴都來日不多,未來將無人照料丙,所 以倒不如讓丙提早離開悲苦的人間。丙飲用後,腹部絞痛在地上翻滾, 甲見狀不忍遂將丙送醫急救。事實上,丙所飲用者乃積放數月、但無致 命毒性之雨水。丙雖腹痛,但送醫後並無大礙。請附理由說明:甲在刑 法上應如何評價?(30 分)
甲帶著五歲的兒子A 到公園遊玩,公園內有眾多兒童奔跑嬉戲。甲看到 另一年齡相仿的兒童B,突然以極快的速度朝著A 衝過去,在B 即將撞 上A 之際,雖然甲可以將A 拉開避免撞擊,卻伸出腳將B 絆倒,導致 B 身體多處挫傷。請問甲之刑事責任如何?(30 分)
某夜甲男飲酒後,於某公車站牌上車,搭乘司機乙駕駛之公車。甲因不 勝酒力,躺臥於公車走道地板上,乙勸導甲不要躺在地板上。正當乙駕 車從某地下道爬坡而上,於十字路口左轉之際,甲勃然大怒,起身靠近 乙所在駕駛座之右側,以左手抓住乙之頭髮,右手持美工刀猛朝乙之頸 部割劃。乙及時察覺立即煞車,奮力閃避並出手抵擋。停車後,甲、乙 兩人產生扭打,乙順利奪下甲之美工刀,但身上仍有多處淺撕裂傷。經同 車乘客報警後逮捕甲。請附理由說明:甲在刑法上應如何評價?(35 分)
A 到魚攤買魚,問老闆甲鮭魚怎麼賣?甲謊稱這是由國外空運進口的高 級鮭魚,要準備收攤了,一公斤新臺幣四百元就賣。A 知道空運鮭魚的 行情一公斤約在六百元左右,雖然覺得魚肉質感不太像高級貨,但想說 那麼便宜買了也不吃虧,所以向甲購買五公斤。事後確認,A 買的根本 是海運鮭魚,一公斤的市價的確是四百元左右。請問甲之刑事責任如 何?(35 分)
甲居住於新北市,114 年8 月1 日在宜蘭縣投宿旅館時,被警方臨檢查 獲施用第二級毒品而移送法辦。隨後臺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於114 年11 月15 日,向臺北地方法院起訴甲涉犯施用第二級毒品罪。臺北地方法院 審理時,發現甲涉犯施用第二級毒品罪之同一案件,早在114 年10 月 15 日就被宜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起訴,現正在宜蘭地方法院審理中。臺 北地方法院遂以刑事訴訟法第303 條第7 款規定「依第八條之規定不得 為審判」者為理由,就甲之案件諭知不受理之判決。臺北地方法院之不 受理判決是否合法?(35 分)
警察B 為查緝A 運輸槍械,7 月8 日上午6 時,在A 駕駛車輛底盤安裝 GPS 追蹤器。7 月9 日上午5 時,B 為避免被A 識破,趁A 將車停在商店 停車場,將GPS 追蹤器取下。B 取得A 車輛行駛路線後,製作偵查報告, 提供予檢察官。經檢察官偵查終結,綜合其他證據,向法院提起公訴。請 分析A 主張本件GPS 追蹤位置違法且無證據能力有無理由。(3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