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透過仲介公司看房,對某一間公寓頗為滿意,想請父母看房再決定,仲介公司業務員請他先付10 萬元斡旋,可保留優先購買之權利,於是甲支付10 萬元,並簽訂「不動產購買意願書」,下列何者錯誤?
(A)仲介業者如提出斡旋金要求,應主動告知消費者亦可選擇採用內政部所訂定之要約書,並需支付斡旋費用
(B)斡旋金是當消費者中意某房屋,欲與屋主進行議價時,仲介業常要求消費者支付一定金額,作為斡旋差價之用
(C)如消費者選擇交付斡旋金,則仲介業者應以書面明定交付斡旋金之目的,明確告知消費者之權利義務
(D)仲介業者未遵行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斡旋金規範而有欺罔或顯失公平情事,將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5 條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