測量製圖 107 年土地法規概要考古題
跨年同科91-115
題目為考試當年公告版本,實務標準請以現行規範為準。
試題4 題
107 年申
第 1 題甲、乙、丙三人因繼承而公同共有土地一筆,應繼分各三分之一。請問 甲、乙二人是否可以土地法第34 條之1 規定,不待丙之同意,逕自決 定出售該筆土地給丁?請論述之。(25 分)
107 年申
第 2 題地政機關因土地登記之錯誤、遺漏或虛偽時,應負損害賠償責任。試依 現行法令規定,說明錯誤、遺漏、虛偽之定義及土地登記損害賠償之成 立要件、地政機關之求償權、賠償金來源等內容。(25 分)
107 年申
第 3 題依土地法規定,房屋出賣時,基地所有權人有依同樣條件優先購買之 權。此一規定之立法目的為何?優先購買權之成立要件為何?如未通知 優先購買權人而逕行移轉登記於第三人時,有何法律效力?(25 分)
107 年申
第 4 題出租之公、私有耕地因實施市地重劃致不能達到原租賃之目的者,依平 均地權條例規定,應如何處理?承租人有何補償?因重劃抵充為公共設 施用地之公有出租農業用地,其處理及補償方式又如何?(25 分)
同年其他科目107 · 19 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