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時事2022-03-08
男子周錦文不滿社區管理委員葉國龍催討管理費,在社區電梯旁布告欄貼公告,故意將葉國龍的姓名繕打為「葉國膿」,挨告公然侮辱罪,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判周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3萬元。可上訴。
周辯稱,他只是無心誤植葉的姓名,不過,法官認為,「龍」與「膿」的繕打輸入鍵不相同,沒有誤植的理由,周辯詞不可採,有侮辱葉的犯意。
2021年4月19日,周因不滿葉國龍催討管理費,在台北市成功國宅社區電梯旁的布告欄,張貼所繕打之公告,並將葉國龍的「龍」繕打改為「膿」,葉提告,周被訴。
法院開庭,周承認繕打「葉國膿」的公告張貼,否認犯罪,法官審理認為,周刻意將葉的姓名繕打為「葉國膿」,屬情緒性人身攻擊,使葉難堪,逾越表達意見的合理範圍。
法官認為,周主觀對葉有侮辱犯意,在布告欄張貼「葉國膿」的公告,使多數住戶得以共見共聞,該當公然要件,縱然周辯稱公告內容可受公評,還是無礙犯行成立。
判決說,周將他人名字中的「龍」繕打成「膿」,犯後矯飾犯行、態度惡劣,未與葉和解,考量葉建議從重量刑,判拘役30日。
自動選字:這鍋我可不揹~
https://today.line.me/tw/v2/article/3Nkq97B?utm_source=copyshare
👍 9
📖 學習2022-03-08
大家好~
我是準備今年普考人事行政的國考生
一直想找專門for人事行政的line社區
但進去之後都沒什麼人在交流(大家都潛水
另外還有看到有些管理者沒有同理心的回答⋯
Ex有人問能不能討論申論題
管理者回:請自己找補習班、解題書都有不會自己看?之類的σ(^_^;)
看到這種回答令人感到無奈,
我沒多久就退那個群了
雖然我自己也是有買函授、解題書等等
但他沒有想過可能有些人經濟條件不允許嗎?
那時候我想:真希望有個大家友善討論課業群啊
但我目前其實有在一個很好的社群裡
裡面的人都會互相傳申論題、交換意見、批改
但它主要還是一般行政科目的申論討論的比較多
所以我就想仿照那個社群
開一個比較聚焦在人事的群
雖然我自己也不是強者
也不是說要單方面幫助大家還什麼的
但希望可以遇到一群在艱困的準備國考期中
一起努力、一群交流、互相進步的夥伴!
歡迎國考人事的夥伴們加入!
另外大部分的人好像都覺得共同科目(尤其國英)不重要,但相信還是有人想加強這部分
在我們的群都可以討論!
希望有想一起拚的同伴們加入!!!
「🌟人事行政🌟」
https://line.me/ti/g2/-RfsolBZMF4mo4YKQSKj4TnQ8iPrjQZll3UFAw?utm_source=invitation&utm_medium=link_copy&utm_campaign=default
👍 7
🗣️ 心情2022-03-08
最近國二的女兒告訴我未來想當律師
我一開始覺得很高興
他對未來很有想法,我很支持
但後面發現想當律師的理由是建立在韓劇中的那些情節
想開口告訴他事實
卻也不想打擊到他的自尊
各位有什麼推薦的方法嗎?
感恩
👍 7
📰 生活法律2022-03-08
違規者不得主張他人違法
例:甲闖紅燈,乙也闖紅燈,警察向甲開了一張罰單,卻沒有開乙。甲主張:因為乙闖紅燈沒被開發,所以我也可以免責,這是不可以的!
但如果今天的情況是,甲被開單後要求警察也向乙開罰,是可以的嗎?
同理,如果違規停車遭舉發,也能要求警察向其他違停的車子逕行舉發嗎?
👍 5
📰 生活法律2022-03-07
刑法287:
第二百七十七條第一項、第二百八十一條及第二百八十四條之罪,須告訴乃論。((((但公務員於執行職務時,犯第二百七十七條第一項之罪者,不在此限。)))
這句的意思是公務員於執行職務時 ,公務員犯傷害罪就沒有告訴乃論的限制 。
還是指公務員在執行職務時 ,任何人犯傷害罪 ,就沒有告訴乃論的限制 。
麻煩幫解惑 …謝謝
👍 3
🗣️ 心情2022-03-07
更
謝謝大家的安慰鼓勵!
還提醒我函授可以轉賣
至少不會白花錢
心情平復很多😌
後來我問了補習班老師,他們願意讓我轉法警函授,頭都洗下去了就繼續選擇司特前進,沒時間再讓我考慮其他考試,畢竟也花時間先讀了刑法,邊帶孩子邊準備考試心力憔悴,每天的焦慮沒減少,但都沒關係,我更希望我的努力能給孩子更好的生活!!
準備考試的各位都辛苦了!
一起努力讓自己成為照亮未來的光!
————正文—————
身高155公分
但昨天才知道監所管理員女生身高修到160🥲
更慘的是,已經花錢買函授也上了一陣子了yeah~~
我現在只想成為一灘爛泥🤗🤗🤗
我是不是在買函授的時候鬼遮眼,
沒看到二試的體格標準!好幹喔!!!!
不要罵我,可以的話,給我一點鼓勵吧😢
這陣子讀書加上焦慮,作息大亂,精神差
就為了能上榜,這對我打擊實在太大了……
👍 7
🖼️ 梗圖2022-03-06
https://i.imgur.com/KaRE7ZI.png
法律系:我就寫爛
👍 3
💬 時事2022-03-06
https://udn.com/news/story/6939/6137058
考試院院會今通過修正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規則等15種考試規則,自2023年起,司法人員、外交人員、國際經濟商務人員、警察人員、一般警察人員、調查人員、國安人員、交通事業人員、民航人員、退除役軍人轉任公務人員、原住民族、身心障礙人員、海巡人員、關務人員、移民行政人員等15種特種考試,不再列考公文。
考試院說明,現行列考公文多僅評量單一公文格式,有所侷限;且實務上公文的繕打,各公務機關均有相關公文程式設定相應,輔以文書處理手冊的具體說明與範例可參考;現行初任公務員基礎訓練,已安排一定時數的公文寫作課程。
考試院表示,基於上述因素考量,比照公務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及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員考試,自2023年起,司法人員等15種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不再列考公文。
考試院指出,公文寫作雖屬公務執行的重要職能,但現行公務員考試的作文及申論試題,已可檢驗應考人文字運用及表達的能力,考試階段國文科目不再列考公文,並未影響公務員考試的評鑑指標與功能。
哇哇哇~太好了剛好是我想考的取消公文💜💜
👍 7
📝 國考2022-03-04
(代友 po 文
各位好~沈澱了兩天,終於寫出這篇文~宣告在經歷兩年重考後,我終於今年考上了律師(智財法)!
廢話不多說直接上成績:
(一)一試:
1. 綜合法學(一):114
2. 綜合法學(一):112
3. 綜合法學(二):107
4. 綜合法學(二):90
總分:423(錄取標準:402)
(二)二試:
1. 憲法與行政法:116
2. 刑法與刑事訴訟法:114.5
3. 國文:61
4. 民法與民事訴訟法(一):80.5
5. 民法與民事訴訟法(二):76
6. 公司法、保險法與證券交易法:70.5
7. 智慧財產權法:35
總分:553.5分 (錄取標準:522)
📌 前情提要
大學是北大法,在學期間成績平平(偶爾還會被檔個一、兩科),一畢業原本想著去國外留學唸研斜槓唸其他領域,後來因家庭因素無法出國,直接開始準備司律。
真的也算命運多舛,我一直都沒什麼心理疾病或問題,因此自認算是很能排解壓力的那一種人,但就在我第一次落榜的時候,患上焦慮症...(好八點黨喔OMG)
有小半年的時間暫停學習,全心投入治療跟康復的階段,中間的過程在此不贅述,這邊提出來也是為了提醒各位要注意身心健康,不要一股腦全把心力集中在考試上!
因為半年多沒摸書,沒意外的我第二次還是迎來了落榜的命運,但這次已經調整得比過去好很多了,沒有過多的糾結在失敗後產生的負面情緒,反而是直接開始進入排程唸書的階段(所以各位,落榜真的很正常啦,能不能趕快整理情緒開始進入下一輪準備才是你能否贏的了其他人的關鍵)。
📌 學習方式跟心法
1. 階段性小目標
訂立讀書計畫的時候一定先從盤點開始,我有多少書要讀、範圍有多少、有多少時間、一天最多可以念幾章或是可以看幾堂函授(章節難易度請一起考慮進去),依照自己的程度、學習速度去安排相應的階段性小目標,而不是好高騖遠,字面上好看實際上根本做不到的計畫。
2. 善用各種科技工具
要唸的書很多,所以一定要善用各種能增加學習效率的工具,我個人很推薦做法律人 app (太好用,我不允許有人沒用過)法條、釋字、判決、決議...都有,訂閱後的法條朗讀功能我五星推爆,讓我在通勤去圖書館的路上的零碎時間可以多背幾條法條,解救我酸爆的眼睛;然後還有一個叫做「今日待辦」的 app,可以在手機桌面直接新增通知欄,顯示今日學習進度、要背誦的爭點、定義或錯了很多次的題目...方便背誦,提醒自己接下來要幹嘛!(https://apps.apple.com/tw/app/今日待辦-桌面便利貼-to-do-list-widget/id1375239553)
3. 早睡早起身體好
第一次備考的時候,我幾乎天天的讀書時間都是13:00~00:00 ,長期下來發現這種死亡學習時間對身心健康、續航力都造成不小的打擊(動不動就胡思亂想、唸到六小時就開始出現精神渙散、書不進腦),相較之下,在焦慮症康復那會,我改成 8:00~18:00 的學習時間,到晚上還是有餘力可以稍微趕進度,情緒也相對穩定。
4. 有條理的筆記重點
這裡的有條理意思是指說,用固定的顏色畫同一類型的重點、寫同類型的筆記,不要小看這步的重要性,因為這個規律會潛移默化的影響你的思維邏輯,養成習慣之後可以產知識的複利效益(看到x色,就自動知道它是考點,飄過去多看幾眼),推薦給大家~
5. 設定章節最多筆記頁數
本人為一書主義信仰者,因此會反覆的看同一本書的每個章節,一章會做三次筆記:
第一次:函授課前預習。把文字論述看不太懂的小節、觀念寫出來,上課時重點聽這些部分
第二次:寫考古題、練習題後。統整錯題相關的爭點、觀點,反覆濃縮
第三次:複習筆記,讀完的一週後依照自己記得該章節的內容重點進行默寫,看自己記得多少,加強忘記的部分。最後依照該章節的難度、歷年出題比重,製作出一份專屬自己的濃縮版筆記(通常是1~2頁,最多不會超過4頁)然後就是反覆看反覆看反覆看~~~
6. 參加讀書會
我自己參加讀書會的原因是心理層面的(非常需要他人鼓舞)屬於士氣仔,因此參加讀書會能很好的滿足這樣的需求。當然了,這塊的水有點深,好的讀書會真的是帶你一飛沖天、壞的讀書會直接變聯誼空間...有需要的朋友們可能還是要稍微考慮一下自身需求,審慎參加。
我當初參加的是跟同班同學還有一些學長姐共同組成的那種家人團,這樣的組合有不少好處,比如說:都認識、知道彼此程度、不怕尷尬可以線下組團、遇到問題大家會更踴躍地回答...壞處的話大概就是:同一年有人上榜有人沒上那沒上的人會很尬、一個人擺爛會影響整團士氣...諸如此類。
7. 我學了多少 > 我還沒學什麼
多多關注自己「學了什麼」,因為司律範圍真的很廣,短期間很難看出個什麼所以然,自然容易產生那種「我到底學了什麼」的迷茫感。所以,不妨試試看記錄每天學習的內容吧!這個方法可以直觀的讓你看到「我今天做了什麼」,對照著讀書計畫也可以直觀地看到「我還剩下多少範圍」,減少焦慮感、讓你更踏實!
📌 書單
民法:張台大跟賴川函授、王澤鑑民法總則、李淑明民法總則
民訴:李甦函授、蔡律師民事訴訟法解題書、理白民事訴訟爭點即時通
刑法:王皇玉刑法總則、易台大圖說刑法總則、周易解題書
刑訴:黎律師刑事訴訟法實戰解題書、浴熊的刑事訴訟法、陳樸生刑事訴訟法實務(刑法我幾乎是自己唸的)
公法和商法:王文宇公司法論(推爆)、劉宗榮保險法、陳楓證交法、高宇解題書
智財法:楊智傑智慧財產權法、這是一本智慧財產法解題書
結尾部份想來分享一下個人這兩年的主觀感受,這兩年遭遇到很多壓力大到喘不過氣的時刻,撞牆期、健康亮紅燈期......幾乎可以說是我人生活到現在發生最多難受事件的一段時間,但我想強調的是:「平衡」的重要性,在這場考試的準備過程中,我一開始過於急功近利,想要短期內獲得一個成果,但殊不知代價是賠上自己的健康...
接受「我只是一個普通人」的事實吧。
因為只是普通人,所以在設定計畫的時候該多畫出一些時間、給自己一些彈性;因為只是普通人,除了念書以外還是需要時間跟朋友聊聊天、排解壓力;因為只是普通人,所以要相信,有得必有失,現在的付出努力在將來都會獲得美好的收穫。
祝福大家都能早日上榜~
👍 44
💬 時事2022-03-04
黃姓男子失戀心情不佳,想吸毒排解寂寞又怕被騙,於是他上網買大麻種子,自學種出大麻植栽後,準備烘烤後來吸食,結果大麻葉被他烤焦不能用,他又再買一批種子來種,結果還沒收成就被警方循線逮捕,瞎忙1年沒抽到半口大麻的黃男,被法官依製毒未遂罪判刑2年、緩刑5年。
判決指出,24歲的黃姓男子和交往多年的女友分手後,一個人獨自在外租屋的他,感到空虛寂寞,於是他想透過吸食來排解孤單;2020年11月底,黃男先在網路上向不知名的網友購入10顆大麻種子,再上網學習如何種大麻。
黃男藉由網路教學,把大麻種子植入培養土,再施以澆水、施肥、燈具照射等照料,10顆大麻種子只培育出3株大麻植栽,他再把大麻植株自然脫落的葉子,放入烤箱烘乾,結果火候沒掌握好烘烤失敗。
黃男不死心,去年2月再以價值約5800元的泰達幣,向網友購買20顆大麻種子,結果還沒收成就被警方找上門,依製毒重罪送辦;高雄地院審理時,黃男坦承犯行,但強調這些大麻是自己種來吸食不是要賣。
由於大麻屬二級毒品,製造、運輸、販賣第二級毒品,可處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官考量黃男種大麻時年僅24歲,年輕識淺,因情感失意才會種大麻吸食,且數量不算多,又沒有種成功,考量檢察官起訴後替他求情,加上犯罪情節不算重大,法官決定讓他有機會改過遷善,輕判他徒刑年、緩刑5年,應服120小時義務勞務,可上訴。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845900
請各位關心身邊失戀好友~~
👍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