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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考ww0955c
非本科考生準備國考法科方式(上)

因為接觸的東西完全陌生,一開始一定會做一大堆筆記、畫一堆重點 沒錯,我能理解,可以做筆記,但千萬不要過度依賴 筆記造就安全感,卻同時讓你的記憶印記變淺 導致雖然筆記做得很認真,當下也真的記起來了 之後要做題的時候卻忘記了 非本科生可以嘗試依循此流程:聽/看懂➡️背爭點/關鍵字➡️內化➡️寫出來 對,建議大家開始嘗試「默寫筆記」的方式 設定一段時間,嘗試在一張白紙上還原出筆記的內容 當然,大多數人很少能寫到100%完全相同 但沒關係,重點在於「嘗試回想」的動作,它能有效的加深記憶印記 切記在默寫的時候,即使真的記不住也不要馬上翻開筆記 把重點放在「你記得的部分」,盡量寫即可 這個做法應用在小考、期中考這種小範圍的考試上,也許成效不如「重複翻閱筆記」 但對於國考考科這種範圍極廣的考試,優勢異常明顯 因為我們的大腦在接收完一段資訊後,便會開始遺忘 對大腦而言,不將全部資訊存入才能確保長久的運作效率 許多人(包括我)在過去學生時期的唸書方式都傾向唸課本/參考書➡️做筆記/畫重點➡️寫題 很少人會用「默寫」這一方式來「記住」知識 這邊不是要全盤否定這個流程,的確,重複閱讀能獲得「短暫優勢」,能在段考、小考時取得理想成績 但伴隨而來的影響同時也很明顯,許多學習者都會被自己的「主觀感覺」誤導,誤判實際「學習成效」,最終選擇持續進行這個「當下感覺較好,且能立竿見影」的學習方式 知道某件事≠需要用的時候想得起來 大腦記憶庫相當龐大,重點在於能否在需要之時正確調用所需的資訊 前文提到的「記憶印記」概念可用於說明為何我們常會遇到「明明唸過了,考試卻寫不出來」的狀況 記憶印記的深淺決定了我們調用它的能力 我一開始嘗試「默寫」的時候覺得非常痛苦,因為我大概只能寫出筆記的30~40%左右的內容,挫折感超重 但經過半年的嘗試後,得出一個重點: 💁🏻越奮力回想某個資訊/知識時,與該資訊/知識間的記憶印記就越深刻 反之,若非本科考生使用「重複翻閱筆記/參考書」的方式準備法科,那原本就不熟的那些知識則會因爲「得到毫不費力」的緣故,記憶印記相對較淺 當你回想那段知識/資訊的記憶越痛苦,大腦會開啟更高層級的認知系統 白話文來說,就是大腦為這段知識/資訊貼上一個「重要」的標籤 相較其他記憶,這段知識/資訊會更加被鞏固,成為你記憶中的優先順位 經本人反覆嘗試,「重複翻閱」是無法帶來這項優點的,還會為你帶來「我已經很熟了」的錯覺 畫過的重點、抄過的筆記、補充重點的便條紙像是一個好壞兼具的隱形碉堡 產生「哇~我的學習效率真高」的錯覺 好處是,當你待在裡面時,每次複習就好像自己又更熟悉了一些 壞處是,沒辦法知道「到底哪裡是不我知道的」 對非本科的考生來說,「不知道自己哪裡不知道」聽起來可不是什麼好消息 所以,你得開始培養「主動檢索」的能力 下篇我將講述親自實驗後總結出的三個方式 希望今天的分享能幫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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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法律310950004
刑事訴訟法第 101-1 條 (預防性羈押之適用範圍)

I 被告經法官訊問後,認為犯下列各款之罪,其嫌疑重大,有事實足認為有反覆實行同一犯罪之虞,而有羈押之必要者,得羈押之: 一、刑法第一百七十三條第一項、第三項、第一百七十四條第一項、第二項、第四項、第一百七十五條第一項、第二項之放火罪、第一百七十六條之準放火罪、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一之劫持交通工具罪。 二、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條之強制性交罪、第二百二十二條之加重強制性交罪、第二百二十四條之強制猥褻罪、第二百二十四條之一之加重強制猥褻罪、第二百二十五條之乘機性交猥褻罪、第二百二十六條之一之強制性交猥褻之結合罪、第二百二十七條之與幼年男女性交或猥褻罪、第二百七十一條第一項、第二項之殺人罪、第二百七十二條之殺直系血親尊親屬罪、第二百七十七條第一項之傷害罪、第二百七十八條第一項之重傷罪、性騷擾防治法第二十五條第一項之罪。但其須告訴乃論,而未經告訴或其告訴已經撤回或已逾告訴期間者,不在此限。 三、刑法第二百九十六條之一之買賣人口罪、第二百九十九條之移送被略誘人出國罪、第三百零二條之妨害自由罪。 四、刑法第三百零四條之強制罪、第三百零五條之恐嚇危害安全罪。 五、刑法第三百二十條、第三百二十一條之竊盜罪。 六、刑法第三百二十五條、第三百二十六條之搶奪罪、第三百二十八條第一項、第二項、第四項之強盜罪、第三百三十條之加重強盜罪、第三百三十二條之強盜結合罪、第三百三十三條之海盜罪、第三百三十四條之海盜結合罪。 七、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第三百三十九條之三之詐欺罪、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之加重詐欺罪。 八、刑法第三百四十六條之恐嚇取財罪、第三百四十七條第一項、第三項之擄人勒贖罪、第三百四十八條之擄人勒贖結合罪、第三百四十八條之一之準擄人勒贖罪。 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七條、第八條之罪。 十、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四條第一項至第四項之罪。 十一、人口販運防制法第三十四條之罪。 II 前條第二項至第四項之規定,於前項情形準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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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習jack0610
最罩你的教科書/參考書(大一、二)

第一次在這邊發文,會分為教科書以及參考書進行推薦,我自己讀下來我覺得不錯的書籍來跟大家分享,主要是大一、二的書籍,法律系要讀的書非常多選擇最適合你的書就顯的非常重要了,話不多說先進入主題 教科書📗 「刑法總則」 1、王皇玉/刑法總則:玉皇大帝的刑總應該是很多人的第一本刑總教科書,這本最棒的優點是用字非常淺白,老師也是德派學者,現在台大也有皇玉師的開放式課程,可以搭配使用效果會更好 2、林鈺雄/新刑法總則:我自己比較多時間是在看這本書,我很喜歡老師的用字,加上一開始的案例老師挑選的也都非常有趣,原本以為都是老師虛構,但有些卻是真實案例,當學完一個章節我會再回頭看剛開始的案例來當作練習,書的最後面有一個洗澡熊是個亮點 3、林東茂/刑法總則:這本書我覺得很適合當作第一個接觸刑法的人看的書,這本書非常的薄,一週就能夠看完,老師用字非常淺白,但也因為淺白還有比較薄比較沒辦法更深入的知道學說的爭議,但如果想要先窺探刑總的話,非常推薦這本書,看完之後再閱讀上面兩本會對學習很有幫助 4、蔡聖偉/刑法案例解析方法論:這一本我真的是非常推薦的書籍,但不建議大一就閱讀這本書,我認為需要將刑總的基礎打好看這本書會更有收穫,因為刑總非常注重階層,如果放錯地方來處理就會沒有分數,這本書會告訴你該在什麼階段處理,尤其我很喜歡老師在容許構成要件錯誤的介紹,因為這邊對我來說是比較難的地方,經過老師的解說我也能更加了解該如何運用,不管採哪一個學說該在那邊審查都能夠更輕易的解決,老師最後面也有放上他自己的擬答,但老師也說考試沒辦法寫的這麼完整,所以大家可以參考,然後自行做刪減,這本書我看了非常多次每次都有不同的收穫非常推薦 「民法總則」 1、陳聰富/民法總則:這本書可以說是現在法律系大一必備的書籍,老師用字非常淺白不會讓你對民法產生畏懼,透過案例的解析,將單純文字的論述能夠讓人更加融會貫通,並且搭配老師的開放式課程能夠讓你的民法打非常好的基礎,因為老師的書跟提供的講義內容一樣,所以講義不用特別印出來,推薦大家老師在畫案例關係圖時也能一併畫,對於民法學習非常有幫助 2、鄭冠宇/民法總則:這本書我覺得跟陳聰富師可以算是互補,有些篇章陳師的書比較沒論述這麼多,鄭冠宇師的書也能夠補齊 3、王澤鑑/民法總則:這本可以說是民總的聖經,但我個人推薦等之後學完債編,回頭再來看這本能夠把民總學的更融會貫通,大一就看王澤鑑師的民總我怕會抹煞你對法律的熱情,這本書的用字也比較文言一點,但稍微適應後閱讀會更快速,等你都學完後再回頭看真的會感受到王澤鑑師的強大 「債編總論」 1、林誠二/民法債編總論: 體系化解說:學完民總後要進入的是債編,林誠二師用淺白的用語介紹法律觀念,尤其誠二師非常強調「畫圖」,透過畫圖來建構你的印象,所以書中有非常多的圖幫助你學習,因為老師有去美國所以書中有提到一些美國法的東西,這本書老師沒有改版了所以引註的書比較久遠,但仍然是本好書 2、陳聰富/侵權行為法原理:這本書整本都在介紹侵權行為,而且還沒有介紹到特殊侵權行為就能夠寫成一本書,就知道侵權行為之重要性,在民法184條是債總的學習重點,這本有蠻多是陳聰富師以前的文章集合在裡面,這本書關於「民法 184 條 1 項的保護客體」上通說所採取的絕對權說也有部分學著採取權利與利益說論述之精闢,特別是「純粹經濟上損失」的部分在陳聰富教授的書上論述清晰, 也舉了非常多經典案例(挖斷電纜案、商品自傷案),除了論述本國實務見解,也一併提及國外實務判例,提出教授獨到的見解,在損害與損害賠償的「所受損害與所受利益」以及「損害賠償的方法」,最後的與有過失、連帶債務都將法理基礎論述非常清楚,讓我對於侵權行為不再畏懼 「刑法分則」 1、許澤天/刑法分則:目前刑分書籍應該多數都是看這本書籍,這本書在一開始會有架構圖能夠讓你先建立簡單的架構,老師才會進行論述,但這本書德國法的部分蠻多的,可能會比較難讀,但不影響這本書的優秀甚至讓我更喜歡 參考書📖 「民法總則」 顏律師/民法總則體系建構:這本書我只能稱作他為神書,將民總整理的非常棒,上述我提到的老師在學說上的觀點都整理在這本書裡面,連林誠二師的民總也有一併整理,並且會附上老師的擬答對於學習上非常有幫助 「刑法總則」 周易/就是這本刑法總則體系+解題書:這本書是司律等級在看的書,但我大一就開始看了,我覺得也是很好入手的一本書,整理的也都非常清晰 榮律/透明的刑總體系書:志在考轉學考的同學,非常推薦這本書裡面會有各校轉考考古題,能夠讓你了解答題的方向,榮律用字淺白活潑,還有阿榮之聲能夠帶你更深入的了解,但是這本書比較久沒改版了 「債法」 張志朋/民法債編(Ⅰ)(圖說):這本書基本上考上司律的人都人手一本,這本將債總論述之精闢,也整理了文章內容,如果沒這麼多時間看這麼多本教科書,這本就能夠讓你應付國家考試 賴川/財產法爭點地圖:這本一樣也是一本神書,這本書名為「爭點」整理,裡面全部囊括了財產法的重要考點,考試上重要且愛考的部分老師都有進行整理,先看完上面那本再看這本,保證財產法實力會大增 「刑法分則」 榮律/透明的刑法分則:此書編排架構一樣是白話,我覺得唸起來沒有負擔,當初我很快就看完了,如果想要更深入了解的話,老師都有註腳,基本上我註腳的文章每一篇都有抓出來看 陳介中/陳介中老師開講,這本書我非常喜歡,一本就囊括了刑總、刑分的重點,對於複習來說真的很方便,雖然包含了刑總刑分,但是內容不會比較少,也是一樣看的速度可以很快,裡面也非常有內容,書中提到的題目在解題書都有擬答 以上是我自己看下來,我覺得值得推薦大家看的書,如果喜歡的話希望能幫我按個讚,我好想要神秘大禮包 *禁止拿本篇文章當作宣傳、任意轉載 #最罩參考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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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考corrine
國考生該不該補習

各位好 我是今年剛畢業的應屆生 最近因為家庭因素與本科專業無法提供穩定收入的緣故 想投身國考行列 目前目標設在三等一般行政、一般民政 在自己爬了ptt跟dcard國考板後發現 大多數人都是「有補習」的 想詢問若家境條件有點吃緊的話 非本科不補習上榜的機率大嗎? 看了dcard有人自唸一年上榜 讓我蠻躍躍欲試 我現在還有一份正職工作 正在評估是否要考的階段 之前大學打工有存了一筆錢(大約夠一年半的生活費 因此可以直接開始全職考生 想先詢問一下各位的看法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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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法律po28865467
同性伴侶註記年齡(18or20)

民法先已修正18歲以上為成年人,但同性伴侶註記是否同樣更改為雙方皆需為18歲,而非原本的20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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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考1200daily
我的家鄉教我的事

今年終於不是八股文 公式什麼的都見鬼去吧 好險機智如我立刻拿胞弟留學的故事來用 總算寫出一點東西 好奇板上各way都寫了什麼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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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考810928ken
國考生讀書法分享:雪球速讀法

最近因緣際會看了一本名為「雪球速讀法」的書,意外發現應用在準備國考上相當有幫助,故在此分享各位。 大多數人都覺得,閱讀就是「把資料下載到腦袋裡」,但實際上,閱讀不等於下載,而是眼前的文字與腦內已儲存的資料進行「化學反應」,因此真正影響閱讀速度的關鍵在於「腦內資料庫的大小」。 舉個例子說明,板上的各位應該都是法律系居多,不知道大家有沒有發現,你閱讀一篇法律相關的文章或一本書籍,會比其他非法律科系的友人更加快速;反之,若你去閱讀其他科系的文章或書籍,速度可能也沒有那些領域的人快。 沒錯,人對常看的類型書籍,閱讀速度都比較快,同時,第二次閱讀也會比第一次讀更快。造成這樣結果的原因在於:你的腦內擁有「資料的庫存」,也因為經驗積累的關係,更能輕易辨識出該領域的詞彙,在閱讀過程中,較不會遇到因吸收資訊遇到障礙而放慢速度的問題,這邊也提供書中作者提到的公式: 👉🏻腦內資料量 x 速讀技巧 = 閱讀速度 這或許也就是造成參加速讀班某些人覺得幫助不大,有些人卻認為生意頗豐的緣故。若資料累積的少,本身閱讀的書量就不夠多,又或者沒有養成閱讀的習慣,只是為了讀書快就想學會速讀,自然成長的幅度就相當有限。 速讀能夠提供給你的是一套技巧,但師父領進門,修行在個人,就像唱歌,你可以請老師教你唱出準確的音高,但能不能唱的跟林俊傑一樣富有情感與技巧,卻是在於你個人的苦練。 想要提升閱讀速度,可以參考以下兩點: 1、戒掉將文字轉換成聲音的習慣: 一般人看書普遍腦中都有個聲音在「讀」那本書,久而久之,開始認為那就是你的「閱讀速度」,但其實不然。大腦獲取資訊的速度遠超過心中那個聲音的說話速度。而學習速度第一步,便是要戒掉這個不好的習慣,以「看」的方式來消化資訊。 2、先掌握架構後再多次閱讀: 通過大量閱讀訓練,即使是沒學過速讀的人,也能有效提升速度,因為資料量才是促成「化學反應」的關鍵。作者也進一步提出另一個觀點:為了快速讀完一本書,你只需要把這本書的內容變成你所熟悉的即可。 你可會能說,WTF我就是沒看過這本書才來看啊,都沒看過要怎樣才能讓內容「變熟悉」?其實還真有一個方式,可以讓你快速掌握整本書的內容架構,具體怎麼做?主要分為三步: a. 把目錄、前言與後繼的部分來回最少看十次,直到你「非常熟悉」為止,此時,你的腦袋已對即將要面臨的資訊有所準備,吸收力遠比沒看清楚就直接開始從目錄翻的狀態強了好幾倍。 b. 強迫自己用瀏覽的方式至少看完全書一次,關注的重點不是每個字句,而是書中的大標、中標與小標,或者粗體字的部分,這個「抓關鍵字」的過程可讓你用最短的時間了解書的內容。 c. 重複第二步的動作,再次快速瀏覽,通過重複瀏覽,你會發現「即便不逐字閱讀,也能漸漸理解每個段落的意思」,此時,在選擇你認為的重點部分精讀即可。 我自己覺得,這個方法應用在準備國考上的優勢在於:廣度。因為反覆瀏覽書中內容,對關鍵爭點或知識點的印象絕對是深刻的,此時在作答申論題上就會比較能想出不同的答題策略,並且保證「言之有物」。 當然,這種閱讀方式有個不太容易讓人跨過的思想障礙,因為一般考生為了追求閱讀速度,總希望讀一遍就把書讀完,但實際上,書僅讀一遍,就把內容完全讀懂或記起來,是非常非常困難的,甚至很多時候會出現「只記得片段去忘記大意」的情形,進而導致「見樹不見林」的結果。 若真想追求速度與效率,最實際的做法應該是「花少量的時間把一本書來回多讀個幾遍」,因為每此都是「關鍵字」與「整體」,長期來看,這樣的做法會比「只讀一遍、細心從頭讀到尾」還要學到更多東西。 利用資料庫的積累,讓腦袋資訊吸收力越來越強,進而達到「知識複利效果」,這就是「雪球速讀法」名字的由來。 當然,也許你會質疑,這樣的方法真的算是「讀完一本書」嗎?我覺得這個問題應該與「讀完書後你希望達到什麼樣的成果」放在一起進行共同討論,畢竟,最後審視國考生是否有唸書,有個很直觀的評比方式——「國考」。比起從頭到尾都認真閱讀,但最後吸收率卻很差的狀況相比,也許雪球速讀法在實際上所達到的成效還比較接近「看完一本書」。 經過我個人的實際使用發現,雪球速讀法十分適合運用在尚未掌握某門知識,但不小心提前買了太深奧的書的狀況上(非本科國考生了解一下)。在這種情況下,如果硬讀當然會又慢又記不住,原因就像我前文所述,腦袋尚未準備好接收這麼多陌生詞句。白話文:越級打怪,直接下去。 此時,你應該先去閱讀幾本輕量級、入門的書,積累一定的該領域知識後再去讀那些比較硬的書,就不會覺得這麼挫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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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情a106010124
2021國定假期放完了 2022有哪些連假?

如題,昨天滑手機看到法白的文 今年的連假竟然都放完了😢😢 一想到現在開始年底前都只剩下週休二日就有點莫名感傷 想說來研究一下明年有哪些連假 廢話不多說 直接上圖: https://i.imgur.com/9xLlL56.png 總共28天 算一算比今年少了5天 不知道大家有什麼規劃呢? (希望疫情不要再來攪局了) 這邊也附上今年的: https://i.imgur.com/iBzSmbE.png 哭了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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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習chen0623
法律系最罩參考書及最雷參考書 說給你聽👍🏻

壹、前提 本人目前剛升大二只能推薦第一用書,倘若大二有時間一定會補上其他書籍,以下建議為本人主觀以及身邊朋友學習狀況而得知,不完全是絕對最好或最雷,還是要看個人所好! 貳、書籍 —————<最罩>———-——— 一、民法總則 1.陳聰富老師《民法總則》 超級推薦剛進入法律界的同學先讀這本,偏淺顯易懂,案例分析綽綽有餘,還有方便整理思緒的比較圖、表格,排版字體也不會過於擁擠,讀起來既有成就感又爽快,可以搭配台大開放課程,案例題也是書籍上的,所以建議讀完書籍在看,會節省許多時間。 https://i.imgur.com/9ZuAiU2.png 2.王澤鑑老師《民法總則》 比聰富老師的書籍小本許多,但比較晦澀難懂,章節前後都會給實力題練習,每個題目都是爭點所在,在考試前能方便複習,排版字體有壓縮的感覺但必讀!必讀!,只不過建議有法律基礎之後在閱讀。 二、刑法總則 1.王皇玉老師《刑法總則》 我的第一愛書!!也是一樣推薦剛進入法律界的同學買這本,淺顯易懂,雖然有些細節的部分就沒有那麼完整,但對於刑總的學習也是綽綽有餘,此書籍章節前會述說歷史淵源,會對更了解操作實益,對法學也有興趣了話這本一定是最好的選擇,章節後會附上重要判決或釋字方便理解,也有圖表整理但相對他書較少,排版的字體感覺有壓縮過,但不影響閱讀,整體來說會較好理解刑總。 https://i.imgur.com/sY1fgxq.png 三、憲法 1.法治斌老師 董保城老師《憲法新論》 這本書的優點在於闡明很多來源以及其意義於何,可以增加印象對每個原理原則都有方項述說並直接在文字中闡明相關實務或釋字,擷取重要部分文字,可以快速前後 理解內涵為何,排版和字體沒有任何問題,讀起來很順眼。 https://i.imgur.com/LT5bqOa.png —————<最雷>—————— 一、刑法總則 1.林鈺雄老師《新刑法總則》 這本書大家很推沒錯,內容講解的部分也很完整,但對於我自己來說太難理解,而且還很多頁,第一次讀的時候覺得很挫折怎麼讀都不太懂意思,如果是要一開始接觸刑法總則,真的不推薦,但也有可能是我太笨了,加上書的設計上是彎了沒有很喜歡,總結來說花時間先搞懂再求精比較好。 https://i.imgur.com/Jo5M8Ao.png 參、結論 再強調一次我是以為自己主觀加身邊朋友的感覺二闡明,並不是絕對最罩係我絕對最雷,每一本書都有自己適合的人,每一個人也有自己最適合的書。如果後續有在讀到覺得好的書或覺得不太適合我的書了話會再繼續分享,如果想要知道該選哪本解題書,那就幫我按個讚吧~我後面有可能會再陸續方向。最後我想要表達柴犬很可愛 我愛死了❤️❤️❤️❤️ https://i.imgur.com/Xrz6iGm.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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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習ayunina4018
刑法§311請教

請問是不是有新的實務指出刑法§311是專屬於刑法§310的阻卻違法事由; §309無從適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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