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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annabel0907
國考超難!為何大家搶著報名?鄉民揭背後真相:CP值爆表

大部分的人對於公務員的印象就是薪水穩定、上下班時間固定,不過要考上公務員卻有一定的難度,就有網友發問「國考那麼難考,為啥還一堆人考」,貼文一出立刻引發熱議,不少人直言:「考場有一半是炮灰,考進去等於退休,這麼爽的工作當然要考啊。」 該名網友今(16)日在PTT貼文,他以「國考那麼難考,為啥還一堆人考」為題,表示現在的公務員沒有像以前一樣輕鬆,業務量又越來越多,且薪水也沒非常高,卻有一堆人去考,讓他好奇發問:「一堆人搶著考,有沒有掛?」 貼文一出,網友紛紛留言,「要創業有錢嗎?有家業繼承嗎」、「考得上再說吧」、「不考試只能做保全,你考不考」、「又沒人逼你去考」、「因為長大才發現,考試在社會中已經是最簡單的」、「就是外面找不到好的才會想考」、「所以你意思是遇到任何困難的事,就不想嘗試嗎」、「世界上有太多比工作值得嘗試的困難事」、「因為民間慣老闆更討厭」。 另外,也有網友表示,「考場有一半是炮灰,考進去等於退休,這麼爽的工作當然要考啊」、「書看看,去考場寫寫字進去等退休,沒有比這個更簡單的事了」、「因為我念3個月就可以考上,CP值爆表」、「薪水很少但相對外邊的基礎工作來說是還不錯,畢竟不是會讀書有能力就可以找到好工作」、「民間公司當老闆,每月要發薪水錢從哪裡來,這比考試難多了」、「在民間公司不是當老闆就是當奴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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梗圖pinkypinky
我才是主人!

https://i.imgur.com/SI8qmlG.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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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p0112bear
「沃草」創辦人柳林瑋涉猥褻3女判刑1年半 上訴辯無罪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11019/2104986.htm 參與太陽花學運的「沃草」創辦人柳林瑋醫師,遭控以創辦網站壓力大、禮貌擁抱、按摩等藉口,藉機猥褻3名女子,但他否認犯罪,辯稱都是女方交往不成才陷害他,但一審法院不採信,將他判刑1年半。案件上訴二審,高等法院19日首度開庭審理,他還是否認犯罪,辯稱沒有「強迫」任何人。 猥褻的定義? 27 年渝上字第 558 號 所謂猥褻,係指姦淫以外有關風化之一切色慾行為而言,苟其行為在客觀上尚不能遽認為基於色慾之一種動作,即不得謂係猥褻行為。 簡單來說,猥褻有「情慾煽動」的意思在,不管是挑起自己的情慾還是煽動對方的情慾都一樣。 猥褻行為是一種「過程」,不管是讓對方無法抵抗的強制猥褻罪,還趁人之危的乘機猥褻罪,在行為上都需要一段時間,多少會引起被害人注意。就算乘機猥褻是在被害人沒自覺的情況下動手,但在猥褻的過程多少會讓被害人察覺,即便是在被害人昏迷的狀況下,還是可能有生理上的反應(情慾被煽動) 。但那個行為又不能算是刑法第10條所定的性交,就只能歸類在「猥褻」了。 那性騷擾呢? 性騷擾防治法第 2 條: 本法所稱性騷擾,係指性侵害犯罪以外,對他人實施違反其意願而與性或性別有關之行為,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一)以該他人順服或拒絕該行為,作為其獲得、喪失或減損與工作、教育、訓練、服務、計畫、活動有關權益之條件。 (二)以展示或播送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之方式,或以歧視、侮辱之言行,或以他法,而有損害他人人格尊嚴,或造成使人心生畏怖、感受敵意或冒犯之情境,或不當影響其工作、教育、訓練、服務、計畫、活動或正常生活之進行。 和性騷擾有關的事項和法規均用性騷擾防治法來規定。 猥褻 V.S. 性騷擾: https://i.imgur.com/F4m0Z9Y.png 資料來源:https://www.howlawyer.com.tw/knowhow-obscense-or-sexual-harass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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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bettykuo
國考哪個職務CP值高?網全點1類別

不少人大學畢業後,對於未來的工作規劃仍然沒有頭緒,因此會選擇去拼公務員考試,希望能求個穩定,而近日就有網友在網路上表示疑惑「國考哪個職務CP值最高?」沒想到網友一面倒全指1類別,直言「考上等於鐵飯碗」,引起熱議。 這位網友在網路論壇PTT Gossiping板上PO出一篇「可以推薦CP值最高的國考職務嗎?」的文章表示,「我國考戰士,國考年資十年,一事無成中」,原PO更接著說「今年因為疫情延期,但是最近又要到國考季了,請問最近公務員國考CP值最高是哪一個職位阿?請大家推薦職位給國考戰士好嗎?」,此篇文章一發出,立刻引起大量網友熱烈討論,留言區蓋起高樓。 網友們紛紛一面倒的指出「土木類別」的國考CP值最高,「土木,好考易準備,錢多事輕鬆」、「土木考上等於『鐵飯碗』」、「土木進去一定有鐵飯碗」、「土木不只鐵飯碗,還有機會吃免錢飯」、「認真推土木可以吃一輩子的免錢飯」、「完全土木類別啊」、「土木根本屎缺」。 事實上,土木工程的職缺聲浪一直不是很好,根據「土木人討論區」,就有過來人表示「土木工程缺額確實很多,需求雖然也大,但每年離職的人數也是很嚇人,若想要當土木工程公務員,一定要切記不要拿錢,人家要塞錢絕對用手背推回去,防止留指紋,只能說要當土木工程,走一個沒效率、不求上進、萬年乙等的公務員才是最安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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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ikea33
考研第二外語重要嗎?

如題 想請教板上各位大大 小弟目前大三 已確定未來會考法研所 在中英雙語皆精通的情況下(多益920) 有需要再去準備第二外語嗎? 上網爬了一下文好像沒怎麼提到第二外語的部分 希望各位前輩不吝賜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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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考frankchen887
高普考選擇題答案公佈了

公職王國文答案放錯真的會害死我 剛剛對完心臟差驟停 不知道大家考的怎樣 高考 國文:14 法英:68 普考 國文:18 法英:80 😭😭😭😭😭 為什麼高考國文這麼難rrrrrr 我真的抱頭痛哭 補個知識點: 如果要申請疑義記得要快喔 https://i.imgur.com/8Z8gaKI.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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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情501zz
一個曾經的受害者對小玉網紅換臉事件的想法

昨天看到這個新聞後,還是掉下眼淚 我也曾是受害者,過去遇到了不好的人 將交往中偷拍的影片上傳到網路上 在接受了長達3年多的心理治療與家人陪伴後才慢慢回復正常 「那樣的痛不像跌倒挫傷,經歷一段時間後就會自然癒合,相反的,它就像懸在痂上的一根刺,每當想起那段回憶,傷口就會再度被劃開。」 當時做心理諮商的時候,遇到一個跟我有相同經歷的女生,她的這些句話讓我時至今日都印象深刻 想告訴各位的是,一支影片是真的能夠毀掉一個人 最恐怖的是,那種影片現在甚至只要「累積足夠多當事人照片跟影片」就可以被製作出來 我雖然不是公眾人物 完全能夠理解那種感覺,3年多來 無時無刻都在擔心自己的影片會不會被身邊人看過甚至被陌生人轉發 根本沒辦法專心工作、學習,甚至跟朋友間正常的人際交流的感到恐懼 即使只看過一次影片,每一幀卻會死死印在腦中 只能靠安眠藥睡著 情況最糟的時候甚至一度有輕身的打算(錯誤示範,請勿模仿) 到現在都還沒辦法與伴侶進行那方面的行為 我來告訴各位散佈影片的對方得到了什麼刑責 20萬罰金、民事賠償22萬,完全不用被關 對,造成我一生都無法抹滅的傷痛,3年多無法正常工作與學習,受害者只得到22萬的民事賠償 把賠償的部分列出來,不是想為自己抱屈 而是真心希望大家都能夠正視這個問題 附上相關的現行法條: 刑法第315條之1: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十萬元以下罰金:一、無故利用工具或設備窺視、竊聽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者。二、無故以錄音、照相、錄影或電磁紀錄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者。 刑法第319條: 第三百十五條、第三百十五條之一及第三百十六條至第三百十八條之二之罪,須告訴乃論。 刑法第 235 條: 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九萬元以下罰金。 意圖散布、播送、販賣而製造、持有前項文字、圖畫、聲音、影像及其附著物或其他物品者,亦同。 前二項之文字、圖畫、聲音或影像之附著物及物品,不問屬於犯人與否,沒收之。 這邊引用呂秋遠律師貼文:「如果網路性暴力、性霸凌,竟然可以輕輕放下,搭配這個社會許多人對於女性的偏見,例如『就是因為她平常的行為不檢點,才讓人家有機會』之類的論調,台灣距離性別平等的目標,可能還有很長一段路要走。畢竟,今天我們不發聲,明天事情就會在我們身上發生。」 沒有人應該要為「自己不同意或根本沒做過」的行為買單 很幸運的,我遇到現在的男友 現在慢慢走出來了,已經能夠正常的工作生活 希望台灣能夠盡快立定相關法律 也願這個世界上不要再有人跟我有一樣的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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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roger666
行刑式槍決!宜蘭街頭狙殺

這也太可怕了吧,因為債務糾紛引起殺人案 宜蘭市市民大道與環市東路,今(19)日凌晨2時許,發生一起槍擊案,一名年約23歲劉姓男子因債務糾紛起殺機,開車尾隨羅姓與吳姓男子的車輛,先是追撞上去,再拿出制式手槍連開3槍,駕駛羅男中2槍,傷及太陽穴當場斃命,副駕駛座的吳男則是左手臂中彈,事後劉男向警方自首,目前警方偵訊中,還在釐清全案細節。 警方表示,死者22歲羅男向23歲劉男借了20萬元不還,導致劉男開槍行兇,還故意追撞羅男的車,但警方仍對劉男犯案動機有所保留。當時羅男車子被撞後,下車想與對方理論,沒想到才剛下車,劉男就朝他連開3槍,而第3槍正好打中車內的31歲吳男。由於劉男近距離開槍,宛如行刑式槍決,羅男太陽穴及鎖骨中彈,當場斃命,而吳男左手橈骨中彈。 據了解,死者羅男有毒品、槍砲前科,至於涉案的劉嫌則有槍砲等前科。劉嫌於案發約20分鐘後,開車攜手槍與8發子彈到宜蘭分局新民派出所投案,表示「我殺人了」,警方目前正偵訊當中,釐清行兇動機與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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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bettykuo
北市女遭鄰攻擊濺血險被挖眼!

台北市中山區一名王姓女子,10月15日在社區大樓搭電梯時,好意提醒同乘電梯的陳姓女鄰居把口罩戴好,不料出電梯後竟遭到陳女持刀攻擊、手指挖眼,她將傷口及染血衣服的照片貼上臉書「爆料公社」,引發熱議。 好意提醒鄰居戴好口罩、竟遭持刀攻擊 王姓女子在貼文中寫道,15日當天她在住家社區大樓搭電梯下樓,住樓下的陳姓女子也進到這部電梯來。當她看到陳女口罩沒戴好,好意出言提醒,此時陳女竟然在電梯裡翻找包包。 王女才覺得納悶,沒想到陳女一出電梯,竟從包包裡拿出美工刀,邊罵三字經邊動手,不僅拿刀劃傷她,還伸出手指要挖她的眼睛。現場其他人看到王女遭到攻擊,連忙報警,台北市中山警分局迅速派員到場制伏陳女,王女則被送往馬偕醫院急救。 經醫院治療後,王女被驗出臉部擦傷、撕裂傷、右側手臂、小腿擦傷,左側大腿擦傷及撕裂傷、左耳擦傷,她在縫完傷口、包紮後離院,對於攻擊事件仍餘悸猶存,因此向陳女提出殺人未遂告訴,警方當天將陳女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 檢方當天交保引發被害人不滿、北市今將嫌犯強制送醫 不過,地檢署訊問後,檢察官認為陳女沒有羈押必要,諭令1萬元交保,而陳女竟以「身上錢不夠」與檢察官討價還價,最後以2000元交保,檢察官並請警方加強巡邏查訪。 王女對檢方的處置深感不滿,在「爆料公社」發布她受害的照片,寫道:「當日地檢署就交保放人,台灣要再死人才會被重視嗎?」 這則事件經過媒體披露之後,北市警方今(18日)表示,衛生局上午已派員到陳女住家查訪、評估,派出所員警也一同到場協助處理。經評估後須強制送醫,已於今日由救護員協助將陳女送至北投國軍醫院。 https://tw.news.yahoo.com/北市女遭鄰攻擊濺血險被挖眼-她不滿嫌犯當天交保怒爆料-警-今已強制送醫-0901005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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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asdf09223
藍委提加重過失致死刑度?司法院表達贊同

https://udn.com/news/story/122505/5824504?from=udn-ch1_breaknews-1-0-news 高雄城中城大火造成46人死亡,檢警調查黃姓婦人涉亂扔檀香餘燼釀災,最重面臨僅5年以下徒刑;立委費鴻泰在司法與法制委員會詢問是否有可能修法提高刑度,司法院表示贊同。 費鴻泰說,無論是城中城大火,或是太魯閣事件49人死亡,讓人歷歷在目,但過失致死罪刑度過輕,民眾難接受,公務人員應有所做法和決定,司法院應該要表態,否則會讓大眾感覺司法院好像不食人間煙火。 全案主嫌黃格格已遭收押,但她和今年四月間造成太魯閣號出軌、奪走四十九條人命的台鐵包商李義祥一樣,雖身揹大量人命,但被控的罪名,刑責最重的也只是過失致死罪,最多只能判刑五年,引發社會批評「罪刑不相當」。為此,法務部與司法院共推修正案,把過失致死罪依情節輕重階層化刑度,最重可達十年,草案五月十九日送立法院,惟至今未排審,本會期恐難通過。 過失致死過去可分為普通跟業務兩種類型,前者最重兩年、後者五年,但學界認為兩者應負的注意義務相同,法務部遂於二○一九年刪除業務過失致死,把過失致死罪的刑度調為五年。 惟太魯閣號悲劇發生後,外界發覺如此嚴重的過失,竟然最多只要服五年刑,表現良好甚至兩年半可假釋,難以接受。 修正案把刑度分為三個階層,第一層為一般過失行為與較少受害者的結果,維持現行五年刑;第二層為過失手段情節重大,可處一到七年徒刑;第三層是過失情節重大且導致三人以上的死亡結果,可處三到十年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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