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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asdf09223
藍委提加重過失致死刑度?司法院表達贊同

https://udn.com/news/story/122505/5824504?from=udn-ch1_breaknews-1-0-news 高雄城中城大火造成46人死亡,檢警調查黃姓婦人涉亂扔檀香餘燼釀災,最重面臨僅5年以下徒刑;立委費鴻泰在司法與法制委員會詢問是否有可能修法提高刑度,司法院表示贊同。 費鴻泰說,無論是城中城大火,或是太魯閣事件49人死亡,讓人歷歷在目,但過失致死罪刑度過輕,民眾難接受,公務人員應有所做法和決定,司法院應該要表態,否則會讓大眾感覺司法院好像不食人間煙火。 全案主嫌黃格格已遭收押,但她和今年四月間造成太魯閣號出軌、奪走四十九條人命的台鐵包商李義祥一樣,雖身揹大量人命,但被控的罪名,刑責最重的也只是過失致死罪,最多只能判刑五年,引發社會批評「罪刑不相當」。為此,法務部與司法院共推修正案,把過失致死罪依情節輕重階層化刑度,最重可達十年,草案五月十九日送立法院,惟至今未排審,本會期恐難通過。 過失致死過去可分為普通跟業務兩種類型,前者最重兩年、後者五年,但學界認為兩者應負的注意義務相同,法務部遂於二○一九年刪除業務過失致死,把過失致死罪的刑度調為五年。 惟太魯閣號悲劇發生後,外界發覺如此嚴重的過失,竟然最多只要服五年刑,表現良好甚至兩年半可假釋,難以接受。 修正案把刑度分為三個階層,第一層為一般過失行為與較少受害者的結果,維持現行五年刑;第二層為過失手段情節重大,可處一到七年徒刑;第三層是過失情節重大且導致三人以上的死亡結果,可處三到十年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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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考bearlovely
今年地特會不會超難上榜?

剛跟朋友聊天聊到 今年因為高普考晚放榜 導致那些已經上榜的強人可能重複報地特又上榜 那地特不就直接佔掉一堆名額了嗎 哇~剛想完就覺得頭好痛 整個人都不好了 我真的要繼續考下去嗎? 還是乾脆轉行去當youtuber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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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考ww0955c
非本科考生準備法科方式(下)

為了因應範圍廣、面向廣的國考法科,我發現單純的「重複翻讀筆記」無法取得最好的成效 經本人親身實驗(剛剛發現前文好像沒有提到,我108地特社會行政上榜)非本科的考生可以參考以下三個方式: 1. 穿插式學習: 盡量不要一次只做單一章節的題目,而是將不同概念的題目混在一起練習 大腦才能練習「檢索」 其實這個概念很好理解,因為今天不論是參加國考或是工作上使用某項技能時 往往都不是小範圍或單一技能就可以解決的 我自己很喜歡一句話,之前備考時將它設成我的手機鎖頻畫面 這邊分享給大家: 「把練習當比賽,才能把比賽當練習」 我們得先釐清努力學習所活得的知識與資訊到最後會怎麼被應用 並在學習時就套用這些應用情境 才會事半功倍 2.養成主動檢索的習慣: 這個方法我真的極力推給準備國考的所有考生(不論兼職或全職都是) 你是否曾在辛苦的念了一天書後躺在床上 開始回想今天都唸了什麼內容的時候腦筋一片空白 伴隨而來焦慮與擔心的感覺呢? 這個方法可以有效地改善那些因不安而造成的身理緊繃反應 那就是在睡前,寫下10個 「我在今天前不知道,今天學到的東西」 考生的話可講將重點放在今天學習的範圍 但回到前一篇文章的重點 請不要能出參考書、講義或筆記出來參考 因為這個方法之所以有用就是要讓大腦學習「主動檢索」 刻劃出更深的記憶印記 這邊也提供一個進階版的方法: 當我想知道自己是否真的理解了某個很複雜的知識點時 我會試著把學到的東西解釋給別人聽 因為我在備考期家中有個11歲的小孩(我姐的) 我看著他長大,他很喜歡我,我也很喜歡他 但因為我整天都在唸書導致備考期間我們間的感情淡了不少 然後有天我突然突發奇想 想說都要檢索今天學了什麼,為什麼不試著講出來呢? 於是就把我姪子抓來(幸好他配合度很高) 試著把很難懂的概念講給他聽 看他聽不聽得懂 我覺得這個方法真的很有效! 優點有兩個: 一:迫使你把概念中那些文言文換成你自己的語言,不是原封不動地把參考書上那些生硬難懂的字詞,在這個過程中,腦內的就知識與新知識需要相互做連結,最後這段知識將會被記得更牢、更久(甚至可能在寫申論時產生出新的見解) 二:看見事物的原始結構,進而知道自己記憶中有哪些「邏輯不通」的地方。這點如果沒有真正用「講」出來,根本不會發現,因為記憶是一個接著一個的畫面,其中即便邏輯相互違背,在大量資訊或知識的洗禮下,其實我們會選擇忽視,又或者根本沒發現,但如果今天是要解釋給其他人聽,尤其對象還是小孩子,那你就會格外重視點與點之間的脈絡是否正確清晰 3. 找一個教練: 我之前看過一本書,裡面提到一個概念: 人越不擅長某個技能就越可能高估自己在此領域的能力 根據我自己的人生經驗發現,我們對自己的學習能力也是如此 而且通常在表現不佳或犯錯的時候傾向為自己找出一個外部原因 正因如此,我們不容易看見自己的正例與所需能力間的差距 要解決這個問題,其中一個方式便是「找教練」 身為一個國考生,我認為最好的教練就是「考試」 過去,我們因為教育體制的關係習慣將考試視為老師評估學生的工具 導致學生,也就是我們根本不會把考試當作學習夥伴 而是當作大魔王 但這點其實是可以被翻轉的 具體的做法就是「自己幫自己出考題」 我會在看完一堂函授課後參考補習班的題目,為7天後的自己出一張考卷 上面只有少少的一題或兩題申論 因為選擇題太容易在作答時靠熟悉度而正確回答 為什麼是7天呢?
因為7天是「在你的大腦開始遺忘,卻還沒完全忘光前」的最佳時機點 寫完題後,你可以將答案傳給讀書下組的成員或補習班批改 檢視自己的作答 這個方法聽起來麻煩,但效果卻非常好,是我後期申論題大幅進步的主因之一 以上分享給大家 希望板上各位都能金榜題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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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情pinkypinky
考生辛苦了

Dear 所有高普考生: 辛苦了! 今年真的是特別難熬的一年 疫情讓考試延期、圖書館關閉 想必各位的身心靈都受到了莫大的煎熬 希望今天考完之後可以暫時先放下肩上的重擔 跟久未見面的好友吃個飯、看個電影 又或者跟家人聊聊天也好 同為今年一起奮鬥的考生 不論誰最後上榜都先在此送上祝福 因為只有考生才會知道考生背後的血淚辛酸 希望所有人都能取得理想的結果 我自己也是今年高普考的考生 身邊有一位同考場的朋友剛考完出來就抱著我哭 看了真的覺得好心疼 我想一定有很多人都會陷入「我怎麼這麼爛都不會寫」的自責情境中 但我只想告訴你 嘿~還有我在這裡陪你 每個人都會有失常或犯錯的時候 千萬不要妄自菲薄 眼淚擦乾後再站起來就好 我們一定會一起變得更好的 能夠撐完考試的你本身就很堅強了 在此想給各位高普考考生一些溫暖 加油💪 我們一起前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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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考ww0955c
非本科考生準備國考法科方式(上)

因為接觸的東西完全陌生,一開始一定會做一大堆筆記、畫一堆重點 沒錯,我能理解,可以做筆記,但千萬不要過度依賴 筆記造就安全感,卻同時讓你的記憶印記變淺 導致雖然筆記做得很認真,當下也真的記起來了 之後要做題的時候卻忘記了 非本科生可以嘗試依循此流程:聽/看懂➡️背爭點/關鍵字➡️內化➡️寫出來 對,建議大家開始嘗試「默寫筆記」的方式 設定一段時間,嘗試在一張白紙上還原出筆記的內容 當然,大多數人很少能寫到100%完全相同 但沒關係,重點在於「嘗試回想」的動作,它能有效的加深記憶印記 切記在默寫的時候,即使真的記不住也不要馬上翻開筆記 把重點放在「你記得的部分」,盡量寫即可 這個做法應用在小考、期中考這種小範圍的考試上,也許成效不如「重複翻閱筆記」 但對於國考考科這種範圍極廣的考試,優勢異常明顯 因為我們的大腦在接收完一段資訊後,便會開始遺忘 對大腦而言,不將全部資訊存入才能確保長久的運作效率 許多人(包括我)在過去學生時期的唸書方式都傾向唸課本/參考書➡️做筆記/畫重點➡️寫題 很少人會用「默寫」這一方式來「記住」知識 這邊不是要全盤否定這個流程,的確,重複閱讀能獲得「短暫優勢」,能在段考、小考時取得理想成績 但伴隨而來的影響同時也很明顯,許多學習者都會被自己的「主觀感覺」誤導,誤判實際「學習成效」,最終選擇持續進行這個「當下感覺較好,且能立竿見影」的學習方式 知道某件事≠需要用的時候想得起來 大腦記憶庫相當龐大,重點在於能否在需要之時正確調用所需的資訊 前文提到的「記憶印記」概念可用於說明為何我們常會遇到「明明唸過了,考試卻寫不出來」的狀況 記憶印記的深淺決定了我們調用它的能力 我一開始嘗試「默寫」的時候覺得非常痛苦,因為我大概只能寫出筆記的30~40%左右的內容,挫折感超重 但經過半年的嘗試後,得出一個重點: 💁🏻越奮力回想某個資訊/知識時,與該資訊/知識間的記憶印記就越深刻 反之,若非本科考生使用「重複翻閱筆記/參考書」的方式準備法科,那原本就不熟的那些知識則會因爲「得到毫不費力」的緣故,記憶印記相對較淺 當你回想那段知識/資訊的記憶越痛苦,大腦會開啟更高層級的認知系統 白話文來說,就是大腦為這段知識/資訊貼上一個「重要」的標籤 相較其他記憶,這段知識/資訊會更加被鞏固,成為你記憶中的優先順位 經本人反覆嘗試,「重複翻閱」是無法帶來這項優點的,還會為你帶來「我已經很熟了」的錯覺 畫過的重點、抄過的筆記、補充重點的便條紙像是一個好壞兼具的隱形碉堡 產生「哇~我的學習效率真高」的錯覺 好處是,當你待在裡面時,每次複習就好像自己又更熟悉了一些 壞處是,沒辦法知道「到底哪裡是不我知道的」 對非本科的考生來說,「不知道自己哪裡不知道」聽起來可不是什麼好消息 所以,你得開始培養「主動檢索」的能力 下篇我將講述親自實驗後總結出的三個方式 希望今天的分享能幫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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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法律310950004
刑事訴訟法第 101-1 條 (預防性羈押之適用範圍)

I 被告經法官訊問後,認為犯下列各款之罪,其嫌疑重大,有事實足認為有反覆實行同一犯罪之虞,而有羈押之必要者,得羈押之: 一、刑法第一百七十三條第一項、第三項、第一百七十四條第一項、第二項、第四項、第一百七十五條第一項、第二項之放火罪、第一百七十六條之準放火罪、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一之劫持交通工具罪。 二、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條之強制性交罪、第二百二十二條之加重強制性交罪、第二百二十四條之強制猥褻罪、第二百二十四條之一之加重強制猥褻罪、第二百二十五條之乘機性交猥褻罪、第二百二十六條之一之強制性交猥褻之結合罪、第二百二十七條之與幼年男女性交或猥褻罪、第二百七十一條第一項、第二項之殺人罪、第二百七十二條之殺直系血親尊親屬罪、第二百七十七條第一項之傷害罪、第二百七十八條第一項之重傷罪、性騷擾防治法第二十五條第一項之罪。但其須告訴乃論,而未經告訴或其告訴已經撤回或已逾告訴期間者,不在此限。 三、刑法第二百九十六條之一之買賣人口罪、第二百九十九條之移送被略誘人出國罪、第三百零二條之妨害自由罪。 四、刑法第三百零四條之強制罪、第三百零五條之恐嚇危害安全罪。 五、刑法第三百二十條、第三百二十一條之竊盜罪。 六、刑法第三百二十五條、第三百二十六條之搶奪罪、第三百二十八條第一項、第二項、第四項之強盜罪、第三百三十條之加重強盜罪、第三百三十二條之強盜結合罪、第三百三十三條之海盜罪、第三百三十四條之海盜結合罪。 七、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第三百三十九條之三之詐欺罪、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之加重詐欺罪。 八、刑法第三百四十六條之恐嚇取財罪、第三百四十七條第一項、第三項之擄人勒贖罪、第三百四十八條之擄人勒贖結合罪、第三百四十八條之一之準擄人勒贖罪。 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七條、第八條之罪。 十、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四條第一項至第四項之罪。 十一、人口販運防制法第三十四條之罪。 II 前條第二項至第四項之規定,於前項情形準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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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習jack0610
最罩你的教科書/參考書(大一、二)

第一次在這邊發文,會分為教科書以及參考書進行推薦,我自己讀下來我覺得不錯的書籍來跟大家分享,主要是大一、二的書籍,法律系要讀的書非常多選擇最適合你的書就顯的非常重要了,話不多說先進入主題 教科書📗 「刑法總則」 1、王皇玉/刑法總則:玉皇大帝的刑總應該是很多人的第一本刑總教科書,這本最棒的優點是用字非常淺白,老師也是德派學者,現在台大也有皇玉師的開放式課程,可以搭配使用效果會更好 2、林鈺雄/新刑法總則:我自己比較多時間是在看這本書,我很喜歡老師的用字,加上一開始的案例老師挑選的也都非常有趣,原本以為都是老師虛構,但有些卻是真實案例,當學完一個章節我會再回頭看剛開始的案例來當作練習,書的最後面有一個洗澡熊是個亮點 3、林東茂/刑法總則:這本書我覺得很適合當作第一個接觸刑法的人看的書,這本書非常的薄,一週就能夠看完,老師用字非常淺白,但也因為淺白還有比較薄比較沒辦法更深入的知道學說的爭議,但如果想要先窺探刑總的話,非常推薦這本書,看完之後再閱讀上面兩本會對學習很有幫助 4、蔡聖偉/刑法案例解析方法論:這一本我真的是非常推薦的書籍,但不建議大一就閱讀這本書,我認為需要將刑總的基礎打好看這本書會更有收穫,因為刑總非常注重階層,如果放錯地方來處理就會沒有分數,這本書會告訴你該在什麼階段處理,尤其我很喜歡老師在容許構成要件錯誤的介紹,因為這邊對我來說是比較難的地方,經過老師的解說我也能更加了解該如何運用,不管採哪一個學說該在那邊審查都能夠更輕易的解決,老師最後面也有放上他自己的擬答,但老師也說考試沒辦法寫的這麼完整,所以大家可以參考,然後自行做刪減,這本書我看了非常多次每次都有不同的收穫非常推薦 「民法總則」 1、陳聰富/民法總則:這本書可以說是現在法律系大一必備的書籍,老師用字非常淺白不會讓你對民法產生畏懼,透過案例的解析,將單純文字的論述能夠讓人更加融會貫通,並且搭配老師的開放式課程能夠讓你的民法打非常好的基礎,因為老師的書跟提供的講義內容一樣,所以講義不用特別印出來,推薦大家老師在畫案例關係圖時也能一併畫,對於民法學習非常有幫助 2、鄭冠宇/民法總則:這本書我覺得跟陳聰富師可以算是互補,有些篇章陳師的書比較沒論述這麼多,鄭冠宇師的書也能夠補齊 3、王澤鑑/民法總則:這本可以說是民總的聖經,但我個人推薦等之後學完債編,回頭再來看這本能夠把民總學的更融會貫通,大一就看王澤鑑師的民總我怕會抹煞你對法律的熱情,這本書的用字也比較文言一點,但稍微適應後閱讀會更快速,等你都學完後再回頭看真的會感受到王澤鑑師的強大 「債編總論」 1、林誠二/民法債編總論: 體系化解說:學完民總後要進入的是債編,林誠二師用淺白的用語介紹法律觀念,尤其誠二師非常強調「畫圖」,透過畫圖來建構你的印象,所以書中有非常多的圖幫助你學習,因為老師有去美國所以書中有提到一些美國法的東西,這本書老師沒有改版了所以引註的書比較久遠,但仍然是本好書 2、陳聰富/侵權行為法原理:這本書整本都在介紹侵權行為,而且還沒有介紹到特殊侵權行為就能夠寫成一本書,就知道侵權行為之重要性,在民法184條是債總的學習重點,這本有蠻多是陳聰富師以前的文章集合在裡面,這本書關於「民法 184 條 1 項的保護客體」上通說所採取的絕對權說也有部分學著採取權利與利益說論述之精闢,特別是「純粹經濟上損失」的部分在陳聰富教授的書上論述清晰, 也舉了非常多經典案例(挖斷電纜案、商品自傷案),除了論述本國實務見解,也一併提及國外實務判例,提出教授獨到的見解,在損害與損害賠償的「所受損害與所受利益」以及「損害賠償的方法」,最後的與有過失、連帶債務都將法理基礎論述非常清楚,讓我對於侵權行為不再畏懼 「刑法分則」 1、許澤天/刑法分則:目前刑分書籍應該多數都是看這本書籍,這本書在一開始會有架構圖能夠讓你先建立簡單的架構,老師才會進行論述,但這本書德國法的部分蠻多的,可能會比較難讀,但不影響這本書的優秀甚至讓我更喜歡 參考書📖 「民法總則」 顏律師/民法總則體系建構:這本書我只能稱作他為神書,將民總整理的非常棒,上述我提到的老師在學說上的觀點都整理在這本書裡面,連林誠二師的民總也有一併整理,並且會附上老師的擬答對於學習上非常有幫助 「刑法總則」 周易/就是這本刑法總則體系+解題書:這本書是司律等級在看的書,但我大一就開始看了,我覺得也是很好入手的一本書,整理的也都非常清晰 榮律/透明的刑總體系書:志在考轉學考的同學,非常推薦這本書裡面會有各校轉考考古題,能夠讓你了解答題的方向,榮律用字淺白活潑,還有阿榮之聲能夠帶你更深入的了解,但是這本書比較久沒改版了 「債法」 張志朋/民法債編(Ⅰ)(圖說):這本書基本上考上司律的人都人手一本,這本將債總論述之精闢,也整理了文章內容,如果沒這麼多時間看這麼多本教科書,這本就能夠讓你應付國家考試 賴川/財產法爭點地圖:這本一樣也是一本神書,這本書名為「爭點」整理,裡面全部囊括了財產法的重要考點,考試上重要且愛考的部分老師都有進行整理,先看完上面那本再看這本,保證財產法實力會大增 「刑法分則」 榮律/透明的刑法分則:此書編排架構一樣是白話,我覺得唸起來沒有負擔,當初我很快就看完了,如果想要更深入了解的話,老師都有註腳,基本上我註腳的文章每一篇都有抓出來看 陳介中/陳介中老師開講,這本書我非常喜歡,一本就囊括了刑總、刑分的重點,對於複習來說真的很方便,雖然包含了刑總刑分,但是內容不會比較少,也是一樣看的速度可以很快,裡面也非常有內容,書中提到的題目在解題書都有擬答 以上是我自己看下來,我覺得值得推薦大家看的書,如果喜歡的話希望能幫我按個讚,我好想要神秘大禮包 *禁止拿本篇文章當作宣傳、任意轉載 #最罩參考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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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考corrine
國考生該不該補習

各位好 我是今年剛畢業的應屆生 最近因為家庭因素與本科專業無法提供穩定收入的緣故 想投身國考行列 目前目標設在三等一般行政、一般民政 在自己爬了ptt跟dcard國考板後發現 大多數人都是「有補習」的 想詢問若家境條件有點吃緊的話 非本科不補習上榜的機率大嗎? 看了dcard有人自唸一年上榜 讓我蠻躍躍欲試 我現在還有一份正職工作 正在評估是否要考的階段 之前大學打工有存了一筆錢(大約夠一年半的生活費 因此可以直接開始全職考生 想先詢問一下各位的看法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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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法律po28865467
同性伴侶註記年齡(18or20)

民法先已修正18歲以上為成年人,但同性伴侶註記是否同樣更改為雙方皆需為18歲,而非原本的20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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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考1200daily
我的家鄉教我的事

今年終於不是八股文 公式什麼的都見鬼去吧 好險機智如我立刻拿胞弟留學的故事來用 總算寫出一點東西 好奇板上各way都寫了什麼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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