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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上年後轉職潮!

心情2022-11-28@tina40199
大家好,轉眼間又到了年末,一直想轉職的我和身邊想換工作的朋友都差不多開始做相關規劃了,今天想來跟大家聊聊年末轉職應該注意的事情:

1. 自我評估
「好想換工作」的念頭應該大家都會有過吧XD但為了釐清自己是一時衝動還是真心想換工作,建議有轉職想法的人可以先做簡單的自我評估,包括:現在的工作有哪些優缺點?缺點是有可能改善的嗎?如果離職,我要放棄哪些東西?我對下一份工作的期待是不是過於不切實際?⋯⋯等等。

2. 提離職
提離職最好能當面向主管提出,並盡量委婉的說明理由(我預計用的理由是想再回學校繼續進修)。
同時也要注意勞基法規定的離職預告期,並在期限內提出離職,如果入職時有簽訂競業禁止條款或最低服務年限的規定,也要特別留意相關內容。

3. 面試新工作
面試時除了展現自己的優勢外,也要記得再次確認薪資、休假和其他福利事項,如果公司在徵才時開出較高的薪水,但面試時又以各種理由藉故降低薪資,其實是有違反就業服務法的疑慮的。
另外,如果是在面試過程中遇到性別歧視、甚至是性騷擾,也要盡可能蒐證,事後可以依《性別工作平等法》向所在地的縣市政府的勞動局、社會處等相關主管機關提出申訴,維護自己的權益。

4. 簽訂勞動契約
基本上只要公司發了錄取通知,求職者也同意報到,就算是雙方同意成立勞動契約,因此建議要妥善保存錄取通知、也要在「確認能報到」的情況下,再答應報到。不過通常到職後,還會再簽訂一份正式的契約,建議這時依然要詳細閱讀內容,以免權利受損。

5. 試用期
試用期這個東西到底合不合法?其實按照目前的法規規定,約定試用期並不會違法,但試用期間,勞工的薪資與福利依然要比照正職的員工,只是如果試用期不過,僱主可以在期滿後直接終止勞動契約。因此,如果公司以「還在試用期」為由拒絕給予勞工應有的福利與待遇,就是違法的!

如果板上還有跟我一樣想轉職的朋友,也歡迎在下面留言一起分享自己的心得,希望大家都順利拿到夢幻off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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