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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3年度營附民字第6號

違反營業秘密法附帶民訴智財裁判日期 114 年 11 月 13 日

法官蔡慧雯馮浩庭李郁屏

原告
光輝生命醫學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
李光輝
訴訟代理人
張靜律師
訴訟代理人
黃仁傑律師
被告
王伯綸
訴訟代理人
陳冠維律師
被告
林明岩
訴訟代理人
陳君沛律師

陳立曄律師

黃子芸律師

上列被告因本院113年度刑營訴字第8號違反營業秘密法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本院於中華民國114年11月7日所為判決原本及其正本,茲發現有誤,應更正如下:

主文

原判決主文欄應更正為「原告之訴及假執行之聲請均駁回」。

理由

一、按裁判如有誤寫、誤算或其他類此之顯然錯誤或其正本與原本不符,而於全案情節與裁判本旨無影響者,法院得依聲請或依職權以裁定更正,刑事訴訟法第227條之1第1項定有明文。

二、經查:本判決原本及其正本主文欄之記載,有如主文所示之顯然錯誤,茲更正為如主文所示。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220條,裁定如主文。

智慧財產第四庭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如不服本裁定,應於收受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1  月  13  日

              審判長法 官 蔡慧雯

                 法 官 馮浩庭

                 法 官 李郁屏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1  月  13  日

                 書記官 張玫玲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1. 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113年度營附民字第6號於民國 114 年 11 月 13 日裁判,案由為違反營業秘密法附帶民訴,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2.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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