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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96年度聲減字第1135號

聲請減刑刑事裁判日期 96 年 08 月 06 日

法官劉桂金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96年度聲減字第1135號

聲請人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受刑人
甲○○

          (現於臺灣花蓮監獄執行中)

上列受刑人因妨害公務等案件,已經判決罪刑確定,聲請人聲請

減刑及定應執行之刑(96年度聲減字第1152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甲○○所犯附表編號⒈所示之妨害公務罪,減為有期徒刑叁月,,與附表編號⒉所列不應減刑之殺人未遂罪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陸年捌月,並應於刑之執行完畢或赦免後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叁年。

理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受刑人甲○○於附表所列日期所犯妨害公務及殺人未遂罪,經判處如附表所列之刑確定在案。茲查受刑人所犯如附表編號⒈所示妨害公務罪之犯罪時間,在96年4月24日以前,且所犯之罪,合於中華民國96年罪犯減刑條例第2 條第1 項第3 款之規定,爰依同條例第8 條第1 項規定,聲請予以減刑,並依同條例第10條第2 項規定,聲請人就受刑人所犯如附表編號⒈⒉所示之罪定其應執行之刑等語。

二、經核尚無不合,應予准許,爰依中華民國96年罪犯減刑條例第2 條第1 項第3 款、第8 條第1 項、第10條第2 項、第11條,刑法第51條第5 款,裁定如主文。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檢察署受刑人甲○○減刑及定應執行之刑案件一覽表┌──────────┬────────────┬────────────┐│ 編 號 │ 1 │ 2 │├──────────┼────────────┼────────────┤│ 罪 名 │妨害公務 │殺人未遂 │├──────────┼────────────┼────────────┤│ 宣告刑 │有期徒刑6月 │有期徒刑6年6月 ││(保安處分/禠奪公權)│ │ │├──────────┼────────────┼────────────┤│  犯 罪 日 期  │93.01.24 │91.10.13至91.10.14 ││  年 月 日 │ │ │├──────────┼────────────┼────────────┤│ 偵查(自訴)機關 │基隆地檢93年度偵字第1630│基隆地檢92年度偵字第103 ││ 年  度  案 號 │號 │號 │├───┬──────┼────────────┼────────────┤│ │ 法 院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最 後├──────┼────────────┼────────────┤│ │ 案 號 │93年度易字第127號 │92年度訴字第283號 ││事實審├──────┼────────────┼────────────┤│ │ 判決日期 │93.05.11 │92.09.08 │├───┼──────┼────────────┼────────────┤│ │ 法 院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確 定├──────┼────────────┼────────────┤│ │ 案 號 │93年度易字第127號 │92年度訴字第283號 ││判 決├──────┼────────────┼────────────┤│ │ 判決確定 │93.06.14 │93.03.26 ││ │ 日期 │ │(撤回上訴) │├───┴──────┼────────────┼────────────┤│  所 犯 法 條 │刑法第135條妨害公務罪 │刑法第271條第2項殺人未遂│├──────────┼────────────┼────────────┤│  合於 96 年罪犯 │是 │否 ││ 減 刑 條 例  │   │ │├──────────┼────────────┼────────────┤│減刑後徒刑、拘役或罰│有期徒刑3月 │ ││金金額或褫奪公權期間│ │ │├──────────┼────────────┼────────────┤│  備註 │基隆地檢93年度執字第939 │基隆地檢93年度執字第412 ││ │號 │號 │└──────────┴────────────┴────────────┘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對於本件裁定如有不服,應於收受送達後5 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書狀,敘述抗告之理由,抗告於臺灣高等法院。

中  華  民  國  96  年  8   月  6  日

       刑事第一庭 法 官  劉桂金

中  華  民  國  96  年  8   月  6  日

書記官 鄧順生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1.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96年度聲減字第1135號於民國 96 年 08 月 06 日裁判,案由為聲請減刑,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2.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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